《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明年7月起实施:税率为10%,五种车辆免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法律第四条明确,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九条规定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①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④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⑤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