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举报:牌号为沪HU的出租车在延安高架行驶时,司机一边开车一边看手机视频……
接到网友举报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相关调查。经查,违法驾驶人周某驾驶车牌号为沪HU的出租车实施“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机动支队民警联系该车驾驶人周某以及海博出租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员,驾驶人对驾车时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该驾驶员交代,12月17日9时10分左右,其驾车在延安高架上行驶时,佩戴耳机听手机内的视频声音,遇道路拥堵时看视频,本人也清楚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同时,海博出租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和违法驾驶人解除劳务关系,并将痛定思痛,进一步加强日常驾驶人的教育管理。
经调查取证,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机动支队依法对周某实施的“驾驶机动车浏览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决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