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因为受害儿童会继续与施害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人身保护令虽然做出了,但其法律作用是否能持续发挥作用,或万一再次受侵害是否能及时有效监督并追究责任,存在现实困难。
我们对儿童的保护,不是一定要断腿,甚至是死了才去追究责任,要看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因此,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做评估,以身心、心理伤害为依据,来治父母的罪。
全球每7分钟就有1名青少年因遭受暴力行为死亡。”“全球1/4的成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暴力伤害,包含23%的身体虐待、36%的情感即心理虐待、16%的忽视和26%的性虐待。
深圳校服女孩的圣诞节不是与家人一起度过的。
她是近日流传的“深圳西乡街道女童被殴打”视频中的主人公。12月24日21:42,微博@西乡发布 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她已经“在街道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陪护下,饮食睡眠正常,沟通交流状态良好。”据医院的全面体检,她的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将继续上学。
12月22日,微信公众号“志愿者官网”发布的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引爆了舆论。文内动图和视频显示,一位疑似女孩母亲的戴眼镜女子,不分青红皂白对女孩施以耳光、拽头发甩地、扫帚抽打等暴力行为。面对殴打,女童未有一丝反抗,像个弹簧,立即恢复原状。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王东红认为,虽然我国法律禁止虐待和伤害儿童,但对虐待和伤害儿童行为的处罚却并未因受害者是“儿童”而规定更重的处罚后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认为,女孩明显长期遭受虐待,呈现出了屏蔽性反应,亟待脱离旧有环境,接受认知矫正。
2017年11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全球3/4、约3亿2-4周岁儿童曾遭受家中养护人的情感暴力伤害和体罚;每7分钟就有1名青少年因遭受暴力行为死亡。更早的一份报告显示,全球1/4的成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身体、心理等暴力伤害。
其实,儿童暴力像细菌一样,无处不在。
面对殴打女童不哭不闹
视频更广泛地传播是第二天。
12月23日凌晨5:09,@猎人瓦西里 发布了一条微博视频,配文“父爱如山,母爱如海。可这是怎样的爸爸妈妈?”经过@王小山等网友的转发,舆论再次发酵。这段长约4分钟的视频中,年轻母亲对女孩实施了一轮又一轮的殴打。而女孩不哭、不躲、不闹。
以斜上视角拍摄的镜头画面中,女孩原本坐在圆桌上写作业,结果被母亲扇了一耳光,继而被揪起头发,甩倒在地,晃了几个来回,毫无反抗迹象。母亲还顺手拿起红色塑料凳摔在女孩身上。标注为另一日期的视频显示,在同一个饭桌上吃饭时,换了一身黑色着装的母亲突然起身,揪起对面女孩的头发,摔在地上,晃了个来回,不忘补一脚。旁边的小男孩则若无其事、不以为然,还会“照葫芦画瓢”,打女孩。
殴打来自全家人。
日期显示为10月19日的视频中,一个身穿美团外卖平台工作制服的男子(后被证实为父亲),也拿扫帚抽打、掌掴女孩子。23日14:09,美团方面贴出“孩子别怕,这世界还有爱”的回应中证实,视频中的刘姓男子曾为深圳骑手,8月26日入职,12月6日离职。
深圳公安发声
美团发声
23日9:56,@深圳公安 转发了网传 @猎人瓦西里的视频,并评论称“我们正在调查”。同日17:33的最新通报显示,视频中的相关人员以被带回辖区派出所调查。视频中的殴打女童的人系其亲生父母,二人对殴打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医检查,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区妇联已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新情况通报
12月24日21:42,微博@西乡发布 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显示,她已经“在街道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陪护下,饮食睡眠正常,沟通交流状态良好。”据医院的全面体检,她的身体各项指标正常,将继续上学。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建议社会公众和媒体暂时不探视或采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妇联将持续关爱帮扶女童。
“这父母已经无可救药了,给孩子换监护人吧,不然怕有生命危险”、“小猫小狗都舍不得打,何况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可怜的孩子跟着这人渣的父母”、“请找到这个女孩,救救她”……网友们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
而网友@iam说,视频最大的震撼不是这位母亲怎么虐打这个小女孩,而是小女孩的举动,从她的举动看出她的麻木、绝望。不吵不闹、逆来顺受。前路迷茫,没人能依靠,没人能保护,也没有出路。
确实,视频中被殴打的女孩,不哭、不躲、不闹,只会默默起身,继续回到原来位置。
法律未规定“儿童被虐待或伤害”从重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
根本大法《宪法》四十九条明确标明: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更具体地标明,“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界定的“虐待罪”中,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上述三部大法中并没有针对儿童被虐待或伤害的从重处罚的规定。“法律的社会功能之一是‘威慑’和‘警示’,如果不能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受害人群给予施害者更严厉的处罚,法律则会大大折扣。”王东红律师称。
另一法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家暴行为发生在夫妻之间的相较更多一些,通常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能够上升到法律层面并被认定为家暴行为还需要相应的证据,比如频次、严重程度等。法律对于家暴行为的认定较为严苛,“最终因家暴能够引发的法律后果并不象我们想象中那么严重”。
王东红进一步介绍,实践中,因为受害儿童会继续与施害的监护人生活在一起,人身保护令虽然做出了,但其法律作用是否能持续发挥作用,或万一再次受侵害是否能及时有效监督并追究责任,存在现实困难。童小军认为,“父母如果不被判刑,至少应该有强制性教育(亲职行为矫正、亲职教育),一定要有后续跟进观察,来确保一系列措施是否有实效。”
如果不是视频和文章,暴力事件则“暗无天日”,遑论处罚和限制。视频的剪辑和最早发布者是王华礼。9月底有人向他爆料,一次打牌时,将手机借给打人男子查看监控,手机自动保存了账号和密码,后来无意间瞥见视频有虐童内容,持续关注一个月后爆料给他。王华礼曾尝试联系打人男子,但被怼“关你屁事”。23日上午还接到自称是打人男子律师的陌生电话,令其删除信息,告知打人男子赌博刷爆信用卡。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且爆出的视频只截取了受害女童被殴打的部分,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王东红认为,爆料者无须承担责任。“警方正在依法调查处理”、“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侦办案件”的情况通报,父母究竟得到何种处罚,尚需等待时日。
男孩女孩皆受害
“女童应该首先带离家庭。”
看完视频,童小军难抑心中不平。“视频显示的情况,小女孩遭受毒打的时候,没有一般小孩子的躲避、逃跑,表示疼痛或求饶的行为。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原来做什么事情,还是回到原来的状态。”像一个弹簧,拨一下,很快又回到原来的位置。
视频片段
“这应该是长期受到虐待的表现,她所呈现的是一种屏蔽性反应——已经过了疼痛阶段,她觉得求饶等行为都没有用。”童小军认为,所以她采用的方式就是将事情屏蔽掉,其实是逃避的一种,就是“你打我,我已经不反应了”。视频显示“所有暴力行为都是针对女童的”,童小军推断,家庭有“重男轻女”的倾向。
最新的情况通报显示,“女童在街道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和社工陪护下,饮食睡眠正常,沟通交流状态良好”。遭受虐待和殴打,对于孩子的未来会有怎样的影响,童小军目前还不能作出精准推断。
“至少有一点,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智力发展、人际交往等方面肯定会受影响。”可以预见,女童与其他人很难有较好的情感交流,彼此之间信任的建立变得非常困难。“在与父母和弟弟的相处过程中,她类似于‘行尸走肉’,并没有过多的情感投入,快乐的活动,更多体验到的,是一种艰难生活的过程。”
心理人格的慢慢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关乎“如何看待自我,如何看待周围,如何与他人打交道,事情应该是什么样子,哪一种方式是正确的”。对于校服女童,一方面需要脱离现在的环境,给予孩子安全、温暖的生活环境,而不是以往已经接受、认为是正常的环境。
另一方面女童更需要个人认知矫正。“要让她认识到父母的行为是不正确的。明确自己遭受了什么,原本的成长过程该是什么样子。未来如果再面对类似情形,在反抗父母无效的时候,她知道可以向外界求助。”
视频中的男孩,所受的影响会更加外化,极易形成暴力人格或攻击性人格。“他会觉得,家庭生活中有什么不满意,可以采用打人这种方式解决;长此以往会形成‘人,就可以被这样对待’的固有认知。”
童小军认为,事件中的父母至少应该接受强制性亲职教育,改变其育儿观念,矫正其对待女童这样的暴力管教行为,以便正确地“言传身教”。这应该成为女孩子返回原生家庭的前提。
“儿童暴力无处不在”
按照长期投身于儿童权利维护和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童小军的说法,针对儿童的伤害“无处不在,像细菌一样”。我们看到的极端案例,令人发指;日常生活中,轻度伤害孩子的行为,随处可见。
2016年初,由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10个国际机构联合支持完成的一项覆盖96个国家的针对儿童暴力伤害主题的调查报告显示,全球1/4的成人在童年时期遭受过暴力伤害,包含23%的身体虐待、36%的情感即心理虐待、16%的忽视和26%的性虐待。
家庭暴力 图片源于网络
2017年11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发布的《熟悉的面孔:儿童与青少年成长中遭遇的暴力》研究报告显示,全球3/4、约3亿2-4周岁儿童曾遭受家中养护人的情感暴力伤害和体罚;在30个有相关数据统计的国家中,每10名1周岁儿童中就有6人经常遭受暴力管教;1/4曾被惩罚性地被用力摇晃;近1/10孩子的脸部、头部或者耳部等身体部位曾遭受用力击打。全球每7分钟就有1名青少年因遭受暴力行为死亡。
吊诡的是,大部分家长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犯法。“触犯法律已经是最底线了,所有家长都希望孩子长好,但几乎所有家长都没意识到,受到暴力方式对待的孩子其实是长不好的。”这让她想起2014年自己做的一项质性研究,结论是参与访谈(初一至高一阶段)的孩子,几乎所有与父母之间发生的、让他们至今记忆犹新、想起来就难过的不愉快,都是与学习有关。
“案发较为隐秘,受害儿童自身不具有求助能力,除非亲属或周围群众发现了才可能会被关注。”教育方式失当、或生活工作不顺心、重男轻女等等因素都可能会引发这类案件。王东红直言,这类案件实务中接触的较少。在构建出相应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适当加重处罚程度是可行的,“法律之外,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非常关键。”
暴力事件,尤其是像这种恶性的、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事件,期待外界特别有效地发现是不容易的。“它本身具有隐形特点。如果不是牌友偶然发现、持续关注一月,这个事情恐怕会一直持续。所以我们说,孩子对暴力求助无门。”童小军认为真正的问题是,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求助。“他/她以为生活就是这样的,他/她不知道正常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每个人意识到对儿童保护的紧迫性和负有的责任。”法律的进一步普及不可缺少,更多的人明确“只要觉得孩子受了伤害就应该报案”很关键,要完善报案的渠道和报案人(左邻右舍)保护办法。把这些东西都做到位,减少对媒体爆料的依赖、及时发现暴力事件才成为可能。
童小军认为,我们需要从儿童保护的视角,而不是从犯罪或治安视角考虑问题。我们是为了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以助其身心健康成长。不是一定要断腿,甚至是死了才去追究责任,要看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怎样的伤害。因此,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做评估,以身体、心理伤害的综合性评估为依据,来治父母的罪。”
“儿童保护在中国应该来一次相对持久一点的,比如3-5年的一种运动式的宣传和倡导。”童小军觉得,网友对这样的恶性事件热闹一阵后,很容易翻篇儿。
但舆论的反响,说明公众意识的进步。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