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之间,虽然住得很近,处不好,关系可能会很远。两年多来,王某一直和楼上的邻居李某闹得不可开交。
王某房屋内的厨房间、卫生间的顶部均有漏水,损坏了厨房间、卫生间的家具。王某多次向居委会、物业要求处理,但均得不到令自己满意的处理结果,王某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李某诉至上海宝山法院。
楼上漏水多年,楼下维权无果
王某居住在501室房屋,李某居住在王某楼上的601室房屋(顶楼)。
从2016年开始,501室房屋内的厨房间、卫生间的顶部均有漏水,损害了王某厨房间、卫生间的家具。事情发生后不久,王某就向居委会、物业反映,要求处理。可是,居委会、物业多次上门协调,一直没有给王某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至由于王某和李某积怨已久,双方态度越演越烈,彼此恶语相加,矛盾逐步升级。
王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修复楼上的漏水部位,停止对501室房屋的侵权,并且要求李某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
法庭上,李某认为,王某撰写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中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事实上,自己一直积极配合居委会、物业公司处理,且原告的厨房间、卫生间屋顶漏水并非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为证明漏水并非自己之过,李某还当庭提供了一份房屋质量鉴定意见书,称漏水是因为整栋房屋建设质量有问题且老化。因此,李某坚决不同意修复房屋及赔偿原告王某的损失。
法官上门勘察,寻求利益契合
承办法官看双方各执一词且均态度坚决,当庭向双方告知,就501室房屋厨房间、卫生间漏水原因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原告王某有权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王某先行垫付,在确定漏水原因后,另行处理鉴定费用的分配,王某、李某均表示同意。
承办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以及法庭上双方的表述后,把握到王某的核心诉请其实不过是希望李某主动修复601室房屋的漏水部位,并非一定要求赔偿损失。双方一直不肯“坐下来好好商量”,主要是因为积怨已深,双方均有赌气的成分。承办法官根据多年办案的经验,敏锐地发现该案尚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承办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后,承办法官就鉴定成本、诉讼成本、相邻关系等方面和双方进行交流沟通,要求原、被告双方平心静气,谈谈各自的要求和解决方案。但李某仍坚持认为并非自己的原因导致王某屋顶漏水,声称整栋房屋均有漏水的现象。
为了查清漏水情况,承办法官认为有必要到现场一查究竟。于是,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承办法官当即结束庭审,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在王某和李某的带领下、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的陪同下,到501室房屋、601室房屋进行勘查。
多方协力调解,邻里矛盾终于化解
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向法官说明501室房屋的厨房间、卫生间屋顶确实存在漏水情况,至于漏水原因到底是公共管道还是601室房屋导致的,需要到601室房屋实地勘察。
在李某的带领下,所有人来到李某的房屋,经勘查,承办法官发现601室房屋卫生间、厨房间的屋顶并不存在公共管道漏水情况。而对601室屋顶的部分渗水情况,被告可要求物业公司免费维修,物业公司也表示同意免费为李某维修。
得知这一情况,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下,李某了解到自己房屋屋顶的渗水和501室房屋漏水原因是不一样的,于是同意重新装修厨房间、卫生间,修复管道,停止对501室房屋的侵权。
王某看到李某的调解诚意后,也诚恳地表示只要李某可以解决漏水问题,就不再要求李某补偿之前提出的由于漏水造成的损失了。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书记员当场制作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一起持续多年的邻里纠纷案件画下圆满句号,邻里关系重新得到了修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胡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