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辞旧迎新”,收入多元人可能需年度汇算清缴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56号,简称“56号公告”),就新税法实施后个人所得税扣缴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所得税服务主管合伙人朱锦华表示,我国一直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以源泉扣缴为基本和主要扣缴方式,即在支付一项所得的同时,扣缴义务人即完成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扣缴,计征简单。随着此次个税改革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的初步建立,特别是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税以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除了原有的源泉扣缴,出现了预扣预缴的新方式,扣缴制度更为多元化。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适用“预扣预缴”新方式

根据56号公告,个税扣缴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项目,特别是工资薪金所得。而不计入综合征税的各项所得,沿用了旧税法下的源泉扣缴或自行预缴方式(见附表)。

工资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可专项附加扣除)。旧税法下企业雇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只计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而在新税法的累计预扣法下,企业雇主每月计算预扣缴税额时,需要先将员工该纳税年度内截至当月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综合所得年税率表(亦即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缴税率表),计算出累计至当月的应预扣缴税额,减除之前月份已经预扣缴的税额后,确定当月工资薪金的预扣缴税额。这种新的预扣预缴方式对于员工和企业都会带来不小的影响。

朱锦华分析,对员工来说,

1.及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在同一纳税年度内的之后月份进行补扣;

2.纳税年度内仅从一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通过预扣缴完成了全部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预扣缴税额即为该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无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减轻了征纳负担;

3.薪金数额逐月累计、取得单笔大额收入、数月专项附加扣除补扣等因素都将影响月度预扣缴的适用税率及预扣缴数额。已经习惯于每月税后工薪收入基本稳定的员工,未来可能要面对浮动的月度税后工薪收入,因此需要对个人和家庭的现金流进行适当预测和管理。

而对企业影响主要是:

1.企业进行工资薪金月度扣缴的计算方法较以前复杂度大幅提高,企业内部薪酬财税系统亦需相应调整预备应对新制度;

2.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集、变更、补扣等将成为企业预扣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高效安全的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作为保障。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平移旧税法代扣代缴方法进行预扣缴(不进行专项附加扣除)。针对上述三类所得的预扣缴基本沿用旧税法下分项分类、按月按次计税方法,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以旧税法下该三项所得的适用税率作为预扣缴税率,进行个税的预扣缴。

1.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平移了旧税法下“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费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的计算方法,其中稿酬所得可以按照新税法规定,在此基础上再减按70%计算;

2.需要注意的是,沿用的旧税法计税方法仅用于扣缴义务人对上述所得进行预扣缴,这三类所得最终的应纳税额,仍应按照新税法下综合所得按年计税的方法进行计算和缴纳。

朱锦华指出,上述所得在进行预扣缴时不计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其中劳务报酬预扣缴税率相对较高。以这些所得为主要收入的个人,需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性较大,最终个人税负的确定也更复杂。与工薪族相比,这些收入更多元的纳税人可能需待年度汇算清缴时方可享受税改红利。

“预扣预缴+汇算清缴”是新个税法下税收征管的新特征。对于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来说,年度预扣预缴税额未必即是该年度的应纳税额,需对自己的纳税申报情况准确判断,在预扣预缴的基础上依规通过年度汇算清缴,实现多退少补。

非居民个人按月按次代扣代缴

“预扣预缴”新方式并不适用于新税法下的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的个税扣缴仍然按照分类分项、按月按次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其中,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照新税法规定计算,并适用按月折算后的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税率表,分别计税。

1.在计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可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月);

2.由于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适用不同的扣缴方法,对于来华工作的外籍个人,企业需要对其身份合理判断,从而确定工资薪金的扣缴方式。

朱锦华认为,全新的个税税制要求税收征管体制相应变革,而扣缴方式不仅与纳税人个人的纳税申报义务相关,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其现金流。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特别关注:

1.纳税年度期间入职的员工如何累计预扣缴?56号公告虽未专门明确,但是根据其对计算方法的诠释,可以预期企业只需按照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的工资薪金及相关扣除进行预扣缴计算;

2.很多企业会根据需要采用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的用工方式。虽然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均按照居民个人综合所得进行预扣缴,但是两者预扣缴方法完全不同。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