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就风貌区内建筑屡屡“改头换面”发声:好看与抓眼球,在风貌区内不是什么好事

连日来,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优秀历史建筑附近的建筑遭遇“改头换面”事件屡屡发生。尽管这些建筑本身并非优秀历史建筑,但由于其改变关乎周边建筑整体风貌,它们的每一次变动,都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那么,修缮、使用此类建筑,到底需遵守怎样的原则和规定呢?

上海市房管局历史建筑保护事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上海市历史建筑的身份主要有三个类型,第一种为文物保护单位,第二种为优秀历史建筑,第三种为历史文化风貌区中的保留保护建筑。其中,优秀历史建筑又分为四类。所有四类优秀历史建筑的立面均不得改变。前三类建筑结构不允许改变,第四类建筑结构允许有限改变,但此类变动也需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

除了优秀历史建筑本身外,该工作人员指出,根据相关管理条例,优秀历史建筑周边建筑,也应与优秀历史建筑相协调。

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其中,“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确需建造优秀历史建筑附属设施的,应当报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优秀历史建筑相协调,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优秀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争议中的焦点,原华东电力大楼,即处于优秀历史保护建筑周边的建设控制范围内。”该工作人员说。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张松教授指出,最近连续发生在愚园路、以及原华东电力大楼的两起外立面涂刷行为,之所以引发争议,即是因为业主、设计师没有考虑到建筑物身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或优秀历史建筑周边建设控制范围内,用突兀的色彩破坏了周边历史风貌的整体性。

因为这些建筑物本身不是优秀历史保护建筑或文物,业主和设计师没有此类的意识,就用大面积色彩突兀的破坏了整个历史风貌的协调。

张松说,他认为,错误的并非设计本身,而是该设计出现的位置。“好看与抓眼球,在风貌区内不是什么好事。”

根据法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内建筑同样分为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和控制范围内建筑。其中,在核心保护区内,建设者“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在控制范围内,建设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