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劲榆
晨报讯 昨天,国家发改委宣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了禁止和扩大建设的燃油汽车项目,并提高了新能源汽车产能项目的准入条件。
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国家发改委表示,我国汽车产业布局基本完成,已形成数家大型企业集团主导汽车产业发展的格局,骨干企业自主配置生产要素的能力显著增强,继续实施事前核准的必要性明显降低。在取消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同时,明确了各类汽车投资项目的准入标准,为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
传统燃油车产能将受到严格控制。根据政策要求,禁止建设以下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其中包括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现有汽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列入国家级区域发展规划或不改变企业股权结构的项目除外);对行业管理部门特别公示的燃油汽车企业进行投资(企业原有股东投资或将该企业转为非独立法人的投资项目除外)。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林劲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