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人去楼空,执行款将何处寻?

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王阳也在上海茂峰公司勤勤恳恳工作过,与公司产生矛盾后无法继续工作,但公司却因此拒绝支付王阳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王阳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法院判决上海茂峰公司支付王阳工资与未签订劳动合同2倍工资差额共计2万余元。但上海茂峰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王阳向上海青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空壳公司下的“傀儡”法人

经查,上海茂峰公司在上海青浦法院涉执行案件较多,公司已停产停业,无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与申请人王阳,前往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珍的住处。在王阳的指认下找到了李珍,承办法官虽多次与其沟通释法,希望她出面解决公司债权债务、申报财产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她表示自己无法理解,并称自己不识字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并拒绝到庭。

经走访村委会了解到年事已高的李珍确不识字,且一直在家务农,并未参与茂峰公司的经营,而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其女儿宋雪梅,李珍很有可能是宋雪梅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安排的“傀儡”法人。而在数月前,宋雪梅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控制,而举报人正是王阳。

到底该司法拘留谁?

与此同时,王阳向法院提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珍的申请。经合议庭讨论认为,法定代表人李珍并未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不宜采取司法拘留,而被执行人茂峰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雪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不能再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当承办法官将未能拘留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珍的结果告知申请人王阳后,王阳由于担忧执行款无法到位,激动得表示自己无法接受,执行法官反复向其解释说明其中缘由,王阳了解到执行中的不易,最后表示会耐心等待结果。

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

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存在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在村委会的配合下,先后多次单独约谈了李珍的丈夫、女婿,告知其执行情况和李珍拒签法律文书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并告知李珍家属,法院因考虑到李珍身体状况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才决定暂不对李珍的行为予以处罚。

承办法官还将宋雪梅的刑事案件的开庭日期等基本信息告知其家属,李珍的家属表示理解和感谢,最终其女婿代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 倪圣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