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倒灌水淹62户别墅,开发商筑坝者均不认账!业主追偿1年多终获赔

最近佘山东郡别墅小区的七位业主经过一年多的诉讼终于拿到了等待已久的赔偿款。

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2015年8月24日上海普降大雨,佘山东郡别墅小区62户业主地下室不同程度进水,有的高达80厘米。在家“看海”的滋味可不好受,地下室的门墙以及储存的物品等财产更是损失惨重。

究其原因,是该小区排水管网出水口被围堵,导致已经流入地下排水管网的雨水从窨井中喷涌而出,使小区形成大面积积水并倒灌入地下室,其次是地下室门前的排水明沟翻水造成车库进水,殃及地下室。

大水退去,业主们向小区开发商上海祥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泽公司)讨要说法,因为开发商本该将雨水接入古楼公路市政排水管网,现在擅自将出水口改道至佘山东郡三期南侧的庄泾河。

上海松江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又在祥泽公司改道的排水管网出口100米处围河筑坝,雨水更是难以排除。

祥泽公司以建设临管道时耗资巨大,若管道要废弃,须经全体董事同意为由拒不重新开挖河道。其中七位业主无奈之下将祥泽公司和新城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公司赔偿损失共计80余万元。

祥泽公司辩称,其与小区业主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其已经向业主交付了质量合格的房屋,该房屋的保修期为两年,现也已过保修期,其没有对业主实施侵权行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排水受阻是因为小区南部的小河被他人施工堵塞导致,其已采取了相关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业主没有在灾害发生前将地下室的物品提前搬离,对自身的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故祥泽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一定要赔偿,只愿意赔偿3万元。

新城公司辩称,

他们公司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业主所称新城公司擅自施工堵塞河道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新城公司的确在小区旁边有发包的工地,但与佘山东郡小区排水功能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委托鉴定公司鉴定,确认松江区泗泾镇古楼公路1269弄137号房屋雨水倒灌的原因如下:

1、祥泽公司未对佘山东郡二期小区排水系统做长期可靠的规划设计,在未取得相关排水许可情况下将小区雨水排入庄泾河,新增雨水排水管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小区雨水管存在倒坡现象且排水管线缺乏维护、保养。以上是造成涉案房屋雨水倒灌的主要原因。

2、新城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对庄泾河进行施工建设,将庄泾河河口堵塞,导致庄泾河水位较高,是造成涉案房屋雨水倒灌的次要原因。

之后法院又委托鉴定公司对房屋内因雨水倒灌而受损部位出具维修方案,对房屋受损部位以及受损的物品所需维修费用进行评估。鉴定结果出来后,两公司均有异议。

根据业主提交的照片等证据以及评估公司人员与当事人至现场逐一进行盘点、清查核实后提交的财产损失清单,法院认可了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根据损害原因力大小,一审判决祥泽公司对业主的损失承担75%的责任,新城公司承担25%的责任,驳回业主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祥泽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法院以祥泽公司未能提出相应的反驳证据证明其主张,上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后,两家公司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将钱款通过法院转给七位业主,七位业主分别获得6.9万到13.4万元不等的赔偿款,为长达三年的暴雨致损事件画下句号。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