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到过期2个月的椰浆,对此盒马表示承认责任,愿意十倍赔偿,但消费者未同意。目前,浦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介入此事。
在消费者发出的小票中,显示其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单价为9.5元,总价为19元,此外还购买了一瓶佳乐椰浆和一瓶椰树牌椰汁。
阿里客服回应称,经查,这是11月27日追回的一批盗损商品,但门店第一次遇到盗损商品被归还的情况,经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流程未参考标准流程,导致商品误上架销售。
周到君从浦东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由于双方调解未成,目前已对该起事件立案调查,目前尚在处理过程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应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10倍赔偿,不足100元按1000元赔偿。
周到君了解到,盒马已提出按每听1000元赔付上限进行赔付,但这一赔付方案并未获得消费者认可。
此外,盒马还表示将针对这一场景完善报损机制。对于脱离门店管理视线的食品原料或成品,无论商品状态,一律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损,不得二次上架销售。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徐妍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