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原创者保卫原创

张翼轸

互联网带来了讯息内容的井喷,资料的检索便利,但带来了资讯的泥沙俱下,也带来了网络发表作品知识产权的更加难以伸张。

2018年12月3日,许多在微信公众号上原创写过多年的创作者,都收到了这样一条简短的邀请,上面写着:

基于你对微信公众平台原创生态的贡献,我们邀请你成为“洗稿投诉合议小组”首批内测成员,协助平台对有争议的“洗稿”内容进行合议。

笔者作为一个2013年就开始写公众号的码字爱好者,虽然那么多年下来,每次推送的读者不过寥寥数千,却也收到了此次的内测邀请。看了下朋友圈,受到邀请的固然不乏业内大咖,但也有好几个是如我这样常年在微信写稿,但从来算不上头部大V,甚至腰部大V都算不上的。这样的“群众基础”,显然是一件好事。

对于普通的微信用户,“洗稿”或许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且允许我花几句话来介绍(声讨)下这一新媒体时代下的“怪相”。

要说“洗稿”,就要先说“抄袭”。

说起“抄袭”,相信绝大多数人不陌生。把别人的稿件大段复制,抹去原作者的署名乃至署上自己的名字,这就是一种抄袭的行为。绝大多数普通人和“抄袭”这两字打交道,或许都来自于读大学写本科毕业论文时的经验,学校为了打击学生论文抄袭,甚至配备专门的软件将学生论文与庞大的论文库比对。

但对于活跃在网络的原创者,与“抄袭”者的斗法,就是一场可歌可泣的血泪史。

是的,当你辛辛苦苦在微信公众号上写了一篇很得意的原创,但因为自己的微信公众号粉丝少不过四位数乃至三位数阅读时,你或许不会有太多的难过,因为对于普通人,能有数百知己读者已经是很高兴的事情了。

但是,当你知道在你身边有一些不那么会写稿的人,通过将你的稿子抄袭到自己的微信号,依靠广种薄收的法子,竟然赚了上千万住进闹市区的豪宅时,不知道你是否还会不感到一种沮丧,甚至是对于原创的一种动摇。

事实上,这正是过去数年间,微信生态下所谓“原创号”与擅长抄袭的“营销号”之间尖锐的矛盾——而这种矛盾的缓和,是伴随微信公众号的“原创保护”机制的推出。

在这套机制下,原创者新写的稿件将被纳入微信的原创稿件库,当另一个微信号大段乃至整段抄袭时,腾讯的机器算法将比对发现这一行为,如果后者并未获得原创者的授权,那么将被替换成原创者的版本甚至加上原创者的微信号来凸显原始作者的存在。

很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洗稿”,恰恰就是“抄袭”进入“专业主义”下的新形态。

是的,洗稿者,不再逐字逐句的完整复制,而是用自己的话,将你的意思重新说一遍。比如说,你写了一篇原创文章叫《这里有个互联网坟场,收录了1000多个你可能曾天天用的产品》,洗稿者就将标题改成《有一个互联网墓地,埋葬着1059个“死掉”的产品》,然后继续用这样换一种说法的法子,顺着你的逻辑和思路,将你的稿子复述一遍,这就是洗稿。

这种洗稿方法,可以绕开包括微信原创保护机制在内的各种机器算法的甄别,被视为一种“原创”——虽然在真正的原创者眼中,这只是一种无耻的“伪原创”。

很可惜,相比抄袭是一个明确的侵犯署名权、著作权的违法行为,而洗稿依然是一个暂时仍游离在法律之外的“道德”问题。

我的朋友,著名IT达人霍炬,或许是近年最著名的向“洗稿”发起进攻的原创者。他曾经将国内一个著名的微信公众号及背后公司告上法庭,就因为后者洗了他的一篇原创稿。

可惜的是,即使霍炬在自家稿件中用了一个从未出现过的表述词句组合来凸显原创,即使这一词句被他起诉洗稿行为的公众号照搬,但是依然因为“原告主张被告侵害其著作权依据不足”无法胜诉。

著名的传媒法专家魏永征老师曾在《新闻记者》撰文将洗稿称之为对思想性的侵犯,但不幸的是:

现行的版权保护只及于表达,不涉及思想。

算法难以识别洗稿,法律诉讼耗时耗力也未必能获胜,再加上许多新兴内容平台对于“原创”内容提供的高额奖金,就催生了庞大的“洗稿”产业,甚至出现了专门的智能化洗稿软件和庞大的洗稿专业团队。

《新华视点》在一篇名为《揭秘自媒体地下“洗稿”产业链:千字10元,靠改头换面做成大号》的稿件中详细介绍过这样的产业:

不少自媒体依靠“洗稿”做成大号,再借助流量数据卖广告,一些营销号尤其突出。重庆中睿政和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黄兴中介绍,有的营销号凭借“洗稿”带来的流量,一期广告能卖到数万元甚至十万元以上。

幸好,无论洗稿者如何辩解,洗稿终究被认为是一件上不了台面,不够道德的事情。

就像霍炬虽然未能胜诉,但是他起诉的那家公司,本已获得了腾讯的投资,但最终这笔投资也吹了。

而如今,腾讯也终于开始引入“洗稿投诉合议小组”这样的机制,将这种道德上的评价,以一套更完备的合议制度来运作。

的确,洗稿通过词句的改头换面,或许可以绕开机器算法的甄别——甚至机器很难界定一个洗稿的尺度,但是对于一个有经验的创作者,是否洗稿,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几目了然的。

如何鉴别洗稿,或许就像前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波特·斯图尔特在谈及淫秽作品界定时给出的那个著名标准:“我看到时就会知道”。

而微信的“洗稿投诉合议小组”,显然就是希望汇聚更多原创者的力量,让他们“看到”,并通过他们的“知道”对“洗稿”行为作出一个判定——当合议的原创者足够多,合议的次数足够多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体现原创作者们对待原创问题上的“公序良俗”。

是的,暂时合法的,并不一定合理。更何况,法律也从不保护那些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算法难以界定“洗稿”行为的前提下,合议小组无疑赋予了优秀原创者以“良币”身份驱逐“劣币”的权力,才能真正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剧。

赋原创者以权力,让原创者保卫原创,这或许是自媒体各种乱象的治理,需要坚定迈出的一步。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翼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