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对大集合产品进一步对标公募基金、实现规范发展的标准与程序进行了明确,并给予了过渡期,在规范进度上不设统一要求。规范后,大集合产品将转为公募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运作。
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制定措施合理、进度明确、稳妥有序的大集合产品规范方案,2018年底前报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业内人士称,这样留给券商的只有一个月。但此前已有消息,估计大多数集合产品会转为公募基金。”
大集合新投资按公募基金规则
所谓大集合产品,是证券公司此前设立管理的投资者人数不受200人限制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这些产品中权益类的认购起点10万元,债券或现金类的认购起点5万元。2013年3月底,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其中明确6月1日后大集合产品将不再允许新设,符合条件的券商可以开展公募基金业务。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券商大集合的产品规模(资产净值)高达8365.28亿元,其中规模100亿元以上的共24只,规模最大的资产净值达到763.49亿元。这些大集合产品大多处于存续运营阶段。而5年来,获得公募资格的券商公募和私募产品齐发,没有公募资格的券商只能发行小集合产品。在监管要求去通道过程中,券商理财发展格外不易。如今大集合产品接下来的运作总算有了方向。
根据规定,自指引公布之日起,大集合产品新开展的投资应当遵守公募基金法定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加强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并按照公募基金的有关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
存量产品两年内对标公募基金管理
根据规定,存量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标公募基金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产品销售、份额交易与申购赎回、份额登记、投资运作、估值核算、信息披露、风险准备金计提等要求与公募基金一致;
2.证券公司应当对照法律法规有关公募基金管理人的要求调整完善合规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制度体系;
3.证券公司从事大集合产品管理业务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资质条件与行为要求;
4.对存量产品已计提业绩报酬事项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待公募基金相关专项规范等要求出台后,相应进行调整规范;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指引公布后连续60个工作日投资者不足200人或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存量大集合产品,应当在过渡期内逐步转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并依法履行备案等程序,或者通过与其他产品合并、终止产品合同等规范。也就是说,低于公募基金成立条件的大集合,将慢慢消失。
“证券公司执行本款规定时,应当按照产品合同约定的方式取得投资者和托管人的同意,保障投资者选择退出大集合产品的权利,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对相关后续事项作出公平、合理安排。”指引提出,因此对投资者来说,面临的选择不止一种,这将考验各券商的客户黏性。
规范过程中减少对市场冲击
按照规定,集合产品在未完成上述规范前,应当控制产品规模,非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原则上不得新增净申购额,现金管理类大集合产品不得新增客户。这也就是说,货币类大集合产品可以对老客户开放,非货币类产品则规范前不能申购,只能赎回。
大集合产品规范过程中,对于产品持有的、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的低流动性资产以及过渡期满仍未到期的资产,在确保公平交易、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在履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必要程序后,允许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以存量大集合产品接续、以存量或者新设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接续等方式妥善处置。这样避免了产品清理中对停牌或未解禁个股、未到期债券的抛压,利于平稳过渡。
目前管理大集合的券商资管,有的获得了公募牌照有的则没有。指引称,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取得确认函后,就该大集合产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合同变更申请,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程序履行完毕后,大集合产品应在公开推介、销售服务费、销售起点等方面均可参照公募基金执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鼓励未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将大集合产品管理人更换为其控股、参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并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的方式,提前完成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工作。”
而具有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取得确认函后,应当按照规定将相关大集合产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注册为风险收益特征相匹配的公募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公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续运作。规范后的大集合产品3年合同期届满仍未转为公募基金的,将适时采取规模管控等措施。
“公司的大集合慢慢向公募上转,暂时未获得公募资格的券商大集合规范得好也将加快牌照取得。”沪上一家券商资管人士说,大集合产品参照公募基金进行改造,从长期看利好券商,但短期因为公募对产品运作的要求高,券商也面临着较大压力,可能一些大集合产品会选择清盘结束。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