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2月1日起7种可疑资金交易将被严管

央行2018年5月发布了《银发[2018]1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12月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按照第一阶段业务处理办法执行外,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

这意味着,明天起不能再随便转款冲账,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对于有疑问的交易有权拒绝处理。那些还在用私人账户发工资的老板,或者超过限额划款的,都要小心了。

《通知》重点讲了2样事:一是取消开户许可证;二是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

原则上,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

哪些转账行为容易被税务和银行盯上呢?

1、大额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以上情况的大额交易,可能会触发金融机构的以下操作: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可疑交易

(1).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 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 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 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 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 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明天起,经常私户跟私户、私户跟公户之间20万以上划款的,要当心!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曹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