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

周到君刚刚收到来自人保部门的消息:本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19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16年本市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广大参保人员获得了切实的保障和实惠。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本市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为确保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

2019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表

单位:元/人

年龄段

2018年

2019年

总筹资标准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

总筹资标准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

70岁以上

5800

370

6330

390

60-69 岁

535

555

19-59 岁

3150

720

3300

740

少儿学生

1450

110

1600

130

大学生

250

110

370

130

二是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适当延长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三是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在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问答

1、问:2019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19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8年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www.shyb.gov.cn查询。

2、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9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6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800元调整为6330元;

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150元调整为330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450元调整为160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370元。

3、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2019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390元;

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535元调整为555元;

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720元调整为74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

4、问:2019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9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5、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管理有何变化?

答: 2019年继续坚持社区首诊、按需转诊,推动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6、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8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谢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