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诈骗138万余元、潜逃十余年后,在医院里被抓获归案

早在2005年7月至9月间,陶某伙同唐某、王某、宗某等人(均已判决),以租车为名,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骗得车辆后,转手抵押给别人,获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38万余元。案发后,陶某畏罪逃逸。今年6月,警方通过网上追逃,在广东佛山将陶某抓获归案。日前,上海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将该案诉至法院。

2005年7月25日、8月4日,被告人陶某伙同唐某,以陶为承租人,唐为担保人,分别与利X公司、世X公司签订租车合同,骗得沪牌帕萨特轿车2辆,价值分别是19.53万元和17.2万元;沪牌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价值8.16万元。后由宗某将一辆帕萨特轿车押给张某,得款人民币8万佘元。被告人陶某将桑塔纳2000型轿车押给魏某,得款人民币4万元。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陶某继续伙同他人疯狂作案,以相同的作案手段,先后骗取多家租车公司别克、奥德赛商务车、帕萨特轿车、伊兰特轿车5辆。经警方核实,陶某诈骗的8辆轿车犯罪金额高达138万余元。
相关租车公司发现车辆被骗后,承租人陶某又不知去向,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2005年9月28日,宝山警方立案调查此案,决定对陶某刑事拘留,并进行网上追逃。
2018年6月13日,广东省警方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内将陶某抓获。陶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6月26日,上海宝山警方将陶某带回上海,并于当日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据陶某供述,作案期间,他在上海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厂,经济上比较困难。后来同案的几个人建议他通过租车抵押套现的方式骗钱,他就同意了。

对话:

拿到的钱都赌博输掉了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3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前,检方已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民警:你通过这种方式一共拿了多少钱?这些钱干什么用了?

陶某:具体记不清了,反正每辆车都能拿到几万元。拿到这笔钱后,我们4个人就一起去澳门赌博。当时想通过赌博把钱赚回来,但是赌博输掉了,到底输了多少,不记得了。

民警:说一下你逃亡期间的情况。
陶某:在澳门输掉钱之后,我就开始在珠海打工。在珠海住了三四年,然后就到处漂泊。那一年去的广东佛山,现在不记得了。

民警:为何没有投案自首?
陶某:当时想在外面赚点钱把这个事情处理掉,但是一直没有赚到钱。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