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3日凌晨,一辆挂着江苏牌照的白色轿车沿着宝山区潘泾路向北行驶,后面一辆车紧紧的追随着。行至积福东路路口等红灯时,尾随而来的车辆上下来一名男子,上前拍打车门。随后,该男子爬上白色轿车的引擎盖,情绪非常激动。绿灯亮时,白色轿车的司机一踩油门,将引擎盖上的男子拖行20余米,情形非常惊险。所幸引擎盖上的男子及时松手,滚落车旁,仅造成一级轻伤。
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名,将白色轿车司机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
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两名男子如此“玩命”呢?故事还得从一个名叫王妍(化名)的女子说起。
“我和王妍是前男女朋友关系,因为某种原因分手了。但我们之间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我一直在找她,但她总是避而不见。”受伤的男子朱某说,今年6月23日凌晨,他在宝山区某KTV门口看见王妍上了一辆苏牌白色轿车离开。于是,趁着酒兴立即叫了一部黑车,跟了上去。
当白色轿车行至潘泾路福东路路口时,遇红灯停车。朱某立即下车,拦截白色轿车,拍打车门,要求王妍出来。王妍不理睬,朱某就攀爬至车头引擎盖上,大力击打挡风玻璃。这时候,绿灯亮了,车辆开过路口,往旁边停靠,朱某仍抓住雨刮器不放。白色轿车司机继续往前开车,且越开越快,朱某不敢放手,拖行一段距离后,车停下,朱某又抓住车辆右侧反光镜。反光镜向内收时,朱某摔倒在路边,白色轿车迅速驶离,导致朱某右足多发性骨折。
王妍向警方交代,案发当晚,其乘坐现任男友杨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遭遇前男友朱某跟踪并尾随。后朱某爬上引擎盖时,杨某曾大声呵斥让其下来,朱某不肯,杨某即驾驶车辆前行,朱某从右前侧滚下,手仍抓住雨刮器,被车辆拖行约20米,朱某松手后掉落路边。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依法调取杨某小轿车行车记录仪监控录像,证实案发当时,朱某攀爬至该车辆引擎盖,拍打挡风玻璃。杨某驾驶车辆前行,致朱某被车辆拖行至20米处摔倒在地,造成朱某因外伤致右胫骨内踝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右足第1楔骨骨折、右足第1-5跖骨基底部骨折,经鉴定,均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当日,被告人杨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杨某对被害人朱某进行赔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2018年6月2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事拘留。宝山区检察院以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三处轻伤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有道是:
爱情固然可贵,生命代价更高。
如果小命没了,爱情找谁依靠?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