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保安叔叔要当心啦,最近常有美女上门“送吻”,实则……

上班时间竟然有美女前来作陪献吻,日前,这等“好事”还真让宝山区某小区的保安储某遇上了。储某还沉浸在温柔乡的时候,警方找过来,他才发现自己脖子上的一条足金项链被盗。日前,“送吻”的何某因触犯刑法,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年6月初的一天,储某在小区门口值班时,有个30多岁的女子借故上前跟他搭讪。该女子她打扮入时,看上去比较漂亮。攀谈中,在储某的印象中,对方不是本小区的人。储某对该女子颇有好感,双方便留下联系方式。一来二去,感情迅速升温。

6月11日上午8时许,该女子再次来到储某工作的门卫室,坐在储某身边,跟储某聊天,并用手勾着储某的脖子拥抱亲吻。大约两分钟后,该女子说要去上厕所,离开了门卫室。就在储某等待该女子再回来时,不一会,门卫室却来了一名便衣警察。警察拿出一根足金项链,询问储某是否丢失了这根项链?

看到警察拿出的项链,储某一愣,连忙伸手摸自己的脖子,项链果然不见了。他这才温柔梦醒。

一段时间以来,宝山区某些小区一些门卫室多次发生类似案件。基本套路都是陌生女子借故接近保安,盗窃保安随身金项链案件。于是,警方加强了对该区域小区门卫室附近的巡逻,严密布控。

6月11日8时左右,便衣民警在储某工作的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嫌疑人何某与保安储某聊天后,进入门卫室旁一间小房间,形迹可疑。几分钟后,何某走出房间准备离开,便衣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并在何某上衣右侧口袋内发现一根断了的金项链。民警向储某证实,该金项链正是储某平常一直戴在脖上的。

何某当场被警方抓获,并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何某盗得的时一条足金项链,价值人民币23264元。

宝山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何某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正是:

女子为盗钱财,主动送抱投怀。

若遇这等好事,必定破财惹灾。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叶松丽 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