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酌怡情,酗酒伤身。可往往一些酗酒的人喝多了后,由于无法保持清醒头脑致使做出一些违法的行为。
四十多岁的大刘和许多成功人士一样,这些年赚了不少钱,早在几年前就购买了一辆白色的保时捷越野车。
2018年10月上旬的一早,大刘从家里出来准备开车外出办事,刚走到停车场就傻眼了,自己的爱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碎,前左右两侧叶子板和前引擎盖也被划损,气恼的大刘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当即赶到到场了解情况。警方通过调查后,在奉贤西渡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无故毁损他人车辆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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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案发当晚,高某与朋友一起到奉贤奉浦一家自助火锅店吃夜宵,喝了不少酒,大约23点多,吃完准备回去。高某先下楼走到路边,因为酒喝太多一下楼就吐了,正好喷在一辆正在行驶的白色越野车前轮胎和门上,车内驾驶员当即就摇下车窗,将高某骂了一顿后开车走了。
被骂的高某沿着马路摇摇晃晃的一路走,来到路边一停车场时,看见一辆白色越野车,跟之前自己遇到的车有点像。高某以为这辆车就是之前骂自己的人开的车,趴在驾驶室车窗上看了一下里面没有人,就在路边捡了一块砖头砸了左边驾驶室的车窗玻璃和窗框。
砸完后看了一眼,在酒精的作用下,高某越看越觉得这辆车像之前骂自己的那辆越野车,越想就越生气,又在这辆车旁边捡了一根比较粗壮的树杆,往前挡风玻璃又砸了过去。砸完后,高某就晕乎乎地走到路边,坐在一旁休息,直到一起喝酒的朋友找到将其送回住处。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砸车辆被损价值人民币14000余元。
犯罪嫌疑人高某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寻衅滋事罪。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高某依法批准逮捕。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诫大家:喝酒勿贪杯!酒后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不会因为你是在醉酒状态下实施就可以逃避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佟继萍 张宇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