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逐渐改变着每个人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监管部门带来了极大的监管难度。
电子发票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应运而生,据@上海税务,你对电子发票的理解到底有多少?或许这篇文章能够帮到你。
问:我已经收到商家开给我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了,可是我还想要一份纸质的发票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需要纸质发票,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问:我该怎样辨别商家开给我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不是真的呢?
答: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您可以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具体步骤如下:
1.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是: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2.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及验证码,点击“查验”即可

问:我听说机构改革之后,启用了新的发票监制章,可是我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还是原来的发票监制章,可以正常使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后,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使用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因此,商家尚未升级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您取得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上的发票监制章为原发票监制章的,该发票可以正常使用。但在2018年12月3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必须使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