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双十一快递小哥多派件、不超载、有安全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从凌晨开始,剁手党们已经开启“买买买”模式,而快递行业也迎来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候。

公安交警友情提醒:快递小哥在派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哪怕派件再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不违法载物,不闯灯逆行、不占道乱停!

交警部门将上门各大快递公司宣传告知

随着上海交通大整治的进一步推进,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格执法管理,骑车一族切勿有侥幸心理。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组织民警上门到各大快递公司进行宣传告知,提醒超载、闯灯、占道、违停、打电话、看手机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通过警企联动,共管共治,携手共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快递小哥超载典型案例

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全市各区皆有快递小哥超载——"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

11月10日8时29分,徐汇交警在中山南二路近天钥桥路,对申通快递骑手刘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15分,黄浦交警在南昌路近重庆南路,对百世快递骑手卫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31分,青浦交警在祥凝浜路近酒龙路对顺丰快递骑手倪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32分,虹口交警在车站南路近新市南路对京东快递骑手薛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33分,奉贤交警在运河北路近菜场路对申通快递骑手孟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38分,宝山交警在淞宝路近水产路对天天快递骑手赵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40分,长宁交警在凯旋路近长宁路对德邦快递骑手王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0时48分,普陀交警在武宁路近中山北路对京东快递骑手杨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1时7分,闵行交警在华翔路近兴虹路对京东快递骑手李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2时22分,浦东交警在陈春路近鹏岳路对京东快递骑手崔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2时27分,松江交警在新北街近恒宣路对申通快递骑手苏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3时27分,嘉定交警在宝安公路近墨玉北路对圆通快递骑手张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月10日15时37分,金山交警在卫零路近沪杭公路对圆通快递骑手刘某实施的“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的”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荣思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