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
网友“心泪了的人”日前发文怒怼当地消防:“市民钥匙落在家里,需要消防员从阳台进入家里(四楼以下),打消防电话被拒绝,理由是让消防员进入高楼层危险,让市民自己找撬锁公司花钱撬锁,合理吗?消防员只是用来灭火的吗?这里常年没有火警,这个活嫌危险,哪个活不归你管,天,拿着纳税人的钱,帮纳税人的忙不应该吗?”
昨天中国消防官方微博发文回应,“您好,消防官兵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如钥匙落在家里,有儿童老人被困或煮饭烧水等有可能发生危险时,消防会到场救助,非紧急情况下建议找开锁公司。”
小时候,我觉得消防员叔叔就是单纯的灭火英雄,可现在看来,消防员似乎还需要掌握捅马蜂窝、救困在树上的小猫、帮老阿姨把手上取不下来的戒指弄下来等等诸多技能。你看,现在连开锁都需要消防员了,消防一旦拒绝了,就变成了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帮纳税人的忙。
拿纳税人的钱,自然应该为纳税人服务,如果这位“心泪了的人”面临生死之险、危难之急,消防应该毫无理由、第一时间来帮你的忙,这是所有纳税人关于消防员的职责达成的共识。换言之,消防员什么时候该帮忙、该帮什么忙,不是你一个纳税人说了算,这得全体纳税人一起说了才算。公共资源之说以叫 “公共”,因为他们服务的绝不是一个个体,谁也不能对公共资源怎么用瞎指挥。否则以后你一句“我是纳税人”,就让消防员来你家帮你撬锁,警察来你家帮你抓老鼠,大法官到你家来调停你和你婆婆的矛盾……同样作为纳税人,我第一个不同意,相信其他纳税人也不会同意。因为这样,是在浪费我和其他纳税人的钱。
你觉得服务妥帖了,对别的人就不公平了。
所以这次消防的回应,应该好好点个赞。作为公共服务部门,不仅要懂得如何服务,还要懂得如何拒绝。拒绝一个人的不合理要求,是对其他所有人的负责。
划好自己作为的边界,超过这个边界的,都应该拒绝,这是不要乱作为。但是在边界内的,必须有所作为。日前晨报报道了四川北路公园周边夜间乐声扰民,反映该公园内外由于群众跳广场舞、演奏萨克斯、唱卡拉OK等自发活动产生噪音,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但目前从虹口区城管执法局得到的回应说,噪音扰民情况确实存在,但根据相关规定,城管对此没有执法权,执法权在公安部门。
既然已证实 “噪音扰民情况确实存在”,那么相关部门就应该坚决、迅速的作为,城管应进行劝阻,如果无效,公安部门应该马上介入,该处罚的就依法处罚,这才是对大多数人的负责。然而现实情况时,四川北路绿地夜间噪音扰民一事晨报多年前就报道过,电视台等其他媒体也报道过多次,却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没有执法权”的回应提了那么长时间,那么有执法权的部门哪儿去了呢?
同样,这段时间很火的高铁霸座哥、霸座姐、一直到霸座婶,也应该适用“必须作为”原则。在高铁上撒泼耍赖,高喊“座位上又没有贴座位号”、“买了这个座位算你倒霉”的哥哥姐姐们,不仅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这样扰乱公共秩序,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的安全。这个时候,乘警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为何不能当机立断地采取强制措施?
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希望各个职能部门,不要受舆论所影响,在职责范围内给予我们放心的作为,在职责范围外的,与我们一同珍惜为数不多的公共资源,不要作秀,不要乱作为。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子不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