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上财、华师大……又有11所上海高校的考研简章公布啦~

周到君从“上海发布”了解到,紧随着复旦、交大等5所沪上高校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之后,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1所沪上高校也公布了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招生计划数、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信息全部囊括在内,关心的同学们快来看看吧↓

上海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正式公布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须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联职业的在职人员。

(三)其他说明

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经审核并经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三阶段,当年推免生可在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1日查看相关录取信息。

凡是已被学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学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8年5月-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并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代报。

①报考设计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学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该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学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学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8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现场确认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一律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3日左右关注学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

(2)凡是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学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4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学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8日后关注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在考前到考场查看,并按考点要求配合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复试

学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不能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但是可以在2019年9月1日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2019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学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对偏差排序确定的复试名单中汉族考生多于4人,则按照相对偏差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前4人。不接受校外少干计划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学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学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19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体检

录取体检暂定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列入就业计划以学生毕业当年国家相关就业政策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学费和奖助政策

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学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19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请考生在报名前一定仔细查看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其他说明

1、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3、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5、学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本简章公布后,若有其他政策方面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为更方便考生了解研究生招生动态,我们除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外,还将在微博上发布消息。建议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以便能及时了解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动态。

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学校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地 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13室

学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9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除工商管理专业(MBA)的培养方式有非全日制学习和全日制学习之外,学校其它专业的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各专业学制(年),学费(人民币元)。情况请见下表: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请参见附表一及附表(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除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之外,各专业均接受跨专业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 2018 年10 月 3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报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

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除工商管理(MBA)外,学校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学校的推荐免试考试,具体考试条件、考试时间等请参见我部 9 月初网上通知。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于规定时间携材料至学校研招办进行准考资格审查。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境内学历应及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境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学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学籍)有疑,建议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以免因学历(学籍)认证问题无法进行复试。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该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学校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须于10 月 31日先至学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等手续。因不进行资格审查,导致现场确认后不准考的、由同等学力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提示:现场确认时间各省不同,各省的现场确认时间,以各省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点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考点公布的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

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向学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初试

(一)准考证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注:由于《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请所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因考生网上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拿到准考证后,请核对准考证上本人图像、报考信息、考生须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学校研招办。

请所有考生自查是否符合学校准考资格,不符合学校准考资格的(如在读硕士未经所在院校同意报名,同等学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至我办进行资格审查等)将被取消准考资格,无法下载准考证。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 月 22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下午 外国语(或二外)

12 月 23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3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3、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分、200 分。

5、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 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以学校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初试成绩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通知。届时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分,具体查分办法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不寄发书面成绩单。如考生需要书面成绩单,可由考生本人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至学校研招办免费申领。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复试

(一)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及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于复试前公布,公布时间一般为 3 月初,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届时关注学校网站-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专栏。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属于一区。

(四)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主要参考考生专业成绩,按照技术分高低确定复试资格(部分专业设外语单科线,详见专业目录)。

(五)复试为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 150%(翻译硕士口译专业为200%)。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硕士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内容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为主。

(六)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复试时,将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工商管理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满足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日前主动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

(十三)除工商管理(MBA)复试成绩权重为 50%外,其他各专业复试成绩权重(即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均为 46%。

(十四)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相关考生关注我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录取

(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会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被录取的新生因公派出国、重大疾病、怀孕、工作原因(仅限定向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1 年,因入伍可以申请保留 2年。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 1-2 年后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推荐免试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奖助学金

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情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ttp://graduate.shisu.edu.cn/)-规章制度-奖助体系专栏。

注意事项

1 、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随时 关 注 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shisu.edu.cn)“硕博招生”-“硕士招生”专栏。

2、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

3、学校不提供备考书籍,所列复试参考书目请考生自行购买。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定向就业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即失去复试资格。

5、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 2019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6、关于往年试卷的提供信息请登陆上外研究生院网站,在“硕士招生”-“招考问答”专栏查看“历年考题公布情况”。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 550 号 1 号楼 422 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35373072,021-35373125(传真)

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上海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1招生计划

拟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8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2专业目录

学制与学位授予

1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2.5年,最长不超过5年。成绩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获得相应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收费和资助

1收费

◎ 学费标准:学校按国家要求收取学费,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住宿费标准:学校向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宿舍,住宿费每学年不高于1200元。

2资助

学校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奖学金

助学金

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说明事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政策另行规定。

◎ 以上招生宣传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填报信息及联系方式

◎ 学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学校代码:12044 ◎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 邮政编码:201209

◎ 网址:http://yjs.sspu.edu.cn

◎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 联系电话:50217007,50216996

◎ 联系人:郑老师、燕老师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名额

2019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4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17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75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报考办法(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9、10月份)。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课程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地点:由所在报名点安排确定。

5.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体检

在复试时通知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录取

1.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学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取得毕业学校发放、经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推荐免试表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学校攻读硕士学位。

3.凡属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在录取前,学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学费及其他事项

全日制工科和管理类硕士生学制为2.5-3年,全日制艺术类硕士学制为3年。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委托培养硕士生由委托单位或本人提供培养费。

2019年学校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人民币6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学费为人民币6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艺术硕士)学费为人民币10000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资助情况请参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ge.sues.edu.cn/)公示的相关规章制度。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791223

网址:http://ge.sues.edu.cn

上海海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总则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报名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28日—10月24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除推免生外,其他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在上海建桥学院(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上海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在11月7至10日,具体见各报考点发布的通知)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初试

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单独考试须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负责在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学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由学校自定。学校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学科,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学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提出体检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如下:

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各100分,复试总分200分。

录取排名:根据总成绩= 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计算结果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违规处理

第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制和学费

详见http://yz.shmtu.edu.cn/《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奖励和资助

学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主要包含:

(一)国家助学金;

(二)新生奖学金;

(三)推免生奖学金;

(四)学业奖学金;

(五)国家奖学金;

(六)各类专项奖学金;

(七)企业奖学金;

(八)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最高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

学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学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学校公布的相关文件http://gs.shmtu.edu.cn/

其他

专业目录、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大纲、考研相关信息和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导师介绍均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学院网站内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的网站http://yz.shmtu.edu.cn/

单位代码:1025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 话: 021-38284586,38284585

联系人: 徐老师 魏老师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网 址:http://yz.shmtu.edu.cn/

监督和申诉渠道:

(1)研招办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2)纪委电话:(021)38284080 ,电子邮箱:jiwei@shmtu.edu.cn

(3)信访办电话:(021)38284168 ,电子邮箱: pmzhou@shmtu.edu.cn

2019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课程复试前各招生学院提前公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名

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公开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详见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准考证打印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1.学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由学校公布。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网上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强英语口语及听力的考查,同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

1.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的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2.由学校自行命题的科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340农业知识综合二,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2农业知识综合四,357英语翻译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以6××、7××、8××、9××代码开头的考试科目。各硕士点复试均要安排专业课的笔试,笔试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研究生招生目录。

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学校已编写部分专业科目及复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纲等材料。

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学校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

(四)录取成绩说明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学校,党组织关系可选择转入学校。

(二)硕士研究生学制:学术型为3年,专业型除095137农业管理、085201机械工程、125200公共管理为2年外,其他专业型为3年。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费和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硕士生:农业硕士20000元/人。MPA(学制2年)收费标准:25000元/年。具体见研究生学费标准。学校在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

(一)专业说明

专业代码6位数最后两位数为零的专业,均为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第五位数为Z的专业为学校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二)联合培养

学校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水科院)、国家海洋局、上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简称:上海农科院)、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基础课程学习在上海海洋大学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按照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要求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并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水科院、国家海洋局、上海农科院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报考这三个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三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其他联合培养单位网上报名尚未单列,报考须在各个学院的专业内进行网上报名,详见2019年硕士生招生目录。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定向和非定向、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等相关说明,报考时准确选择!

2019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术型硕士

2019 年学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80 名左右,各学术型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 10 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

三、学费

1、经济、管理、文学类 8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2 万元;

2、法学类 7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75 万元;

3、马列类 6000 元/学年,学费总额 1.5 万元。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 年 9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9 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 2019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 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19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报告复印件邮寄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市招考部门根据教育部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现场确认递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8年 5 月-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 2019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以下三类证明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之前送(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 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在 2019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的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8 年 12 月 22 日、23 日。

2、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19 年 3 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19 年 3 月中旬至 4 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考生依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成绩×30%。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八、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奖助政策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 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 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 1.2 万元/生/年、一等 0.9 万元/生/年、二等 0.6 万元/生/年、三等 0.3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 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元/生/年。名额:按照研究生新生总人数10%的比例进行评选。范围:凡被学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

(五)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 500 元/生/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 12.5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六)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 1.2 万元/生/年。

十、其他须知

(一)考生在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 公 网 网 址 : http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保留至复试结束。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二 ) 有 关 考 研 信 息 请 考 生 密 切 关 注 我 校 研 究 生 院 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学校严禁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待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的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除外语专业外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外语专业须通过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大学英语(日语)六级考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英语四级(CET-4)或英语(日语)六级(CET-6)或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 2018 年 10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 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

校研究生院咨询邮箱 yjsb@suibe.edu.cn

校监察处申诉、监督邮箱 jwjc@suibe.edu.cn

专业型硕士

2019 年学校拟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 520 名左右,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 10 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

一、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 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学费

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5、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 (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五、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参加 2019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8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 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上线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19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将报告复印件邮寄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市招考部门根据教育部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及手续: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报考点(一般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如上海市有最新安排,我院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院网站)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3、现场确认递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8年 5 月-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递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 2019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以下三类证明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之前送(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1900 号德政楼 109 室):

(1) 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 在 2019 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的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其他可参考学术型硕士相关招生要求。

2019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9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要求

(一) 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以上计划数是学校申报的计划数,实际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人数为准。推免生拟在全日制专业中接收50名,推免生招生不超过总招生数的50%,具体接受人数以实际报名及录取人数为准。)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相关证明须在复试时交至研招办。

(二)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限报专业:非全日制体育专业学位硕士(运动训练领域)。

3.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或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4.获得过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六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前三名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全国最高等级锦标赛或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5.获得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前三名或亚洲三大赛事(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冠军或全国三大赛事(全运会、锦标赛或联赛、冠军赛)冠军的教练员。

6.符合4、5条件者必须是最高级别赛事,分站赛成绩不再序列中,现役运动员优先。

(三)同等学力的考生,除满足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不得跨专业报考。

2.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请于复试时提交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路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受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3.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①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②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学校专业目录中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④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0月30日前(逾期不受理)将相关材料送至学校研招办审定报考资格,审定合格者方可到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⑦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⑧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⑨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参加学校单独考试考生须持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3.在2019年 9 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下载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4-24日期间,考生自行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学校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初试成绩查询:http://yjszs.sus.edu.cn/

(二)复试: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后,学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休闲学,体育硕士专业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见后续通知。

(三)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准确发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定向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参与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毕业生就业

(一)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费、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艺术硕士20000元/年、其余全日制硕士8000/年;非全日制体育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13000元/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2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非全日制硕士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为暑假集中授课。学校提供有偿住宿(仅限于授课期间);录取后的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保留原籍。

其他

(一)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出示4门相关专业的本科成绩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 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 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研究生请参见《上海体育学院2019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四) 请考生关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相关网上公告。

联系电话及申诉渠道

研招办联系方式:021-65508093

邮箱地址:yzb@sus.edu.cn

研招办地址: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200438

纪委电话:021-65508317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周到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