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歌手,出过个人单曲,当过节目主持人,如今却沦为阶下囚,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弘义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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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15日12时30分许,一个满头长发、着黑色外套的年轻男子来到本市静安区某高档商场的超市,他在货架上拿了一包价值15元的荞麦面,一块价值20.5元的巧克力,走到后门准备离开时碰到了保安,随即他把东西物归原处。过了几分钟,保安走开了,他立马重新抄起这两样东西就朝后门溜去,待他走出超市后门4、5米,准备坐电梯离开时,被尾随而至的超市工作人员抓了个现行。
超市工作人员马上报了警,经讯问,此人叫弘义,刚刚三十出头,外地来沪无业无固定住所,近期经常去该超市偷东西,有时运气好就得手了,有时被发现就被撵出来了。
通过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2017年12月11日17时许、12月13日近11时,12月14日11时许,弘义都去过该超市偷到过东西。他每次就偷一包荞麦面加一包花生或者就偷一块巧克力加一包薯片,每次偷得东西价值都不高,但几乎隔天就要来一次,犹如反复发作的牛皮癣,让人头疼又无奈,真的防不胜防。
经进一步了解,弘义原本是一名歌手,一直坚持唱歌的梦想,出过个人单曲,也曾担任过众多选秀比赛主持人,离过婚,后生活落魄,来沪闯荡,无正当职业也无固定住所,最终将手伸向了超市,多年艺路如今沦为阶下囚。
经鉴定,弘义盗窃的物品总计不超过200元人民币,但鉴于其两年内已经盗窃三次以上,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日前,弘义因涉嫌盗窃罪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以盗窃罪论。注意,这三种情形不同于一般盗窃有金额上的限制,此时只要有盗窃行为即可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弘义多次盗窃,依法应当以盗窃罪论处。
此外,承办人也为弘义感到惋惜。为了坚持自己的歌唱事业,弘义一路坚持,做过多种工作,也曾风光地做过主持人,如今却落魄至此,甚至不惜将手伸向超市,将自己的形象毁于一旦。我们很想说坚持梦想是好事,但作为一个成年人,有手有脚有特长,自力更生是生存之本,怎么着也不该屡屡盗窃。坚持自己的梦想与违背公序良俗从来都不矛盾,任何一个都不应该成为另一个的借口。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