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海洛创意
打开朋友圈,微商扑面而来,有些人就利用了一些消费盲点做起了黑心生意。15日,虹口法院针对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婷婷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告人张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
笑笑是个爱美的姑娘,总是希望自己能有一副纤细修长的身材,尝试了多种瘦身方法却还是不能让自己满意。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朋友介绍结识了专卖减肥药的微商婷婷。
据婷婷介绍,她所售卖的减肥药是纯天然中药、植物配方,完全无副作用,每天一粒,不用节食,无需运动,躺着都能瘦。
笑笑关注了婷婷一段时间,发现她的朋友圈几乎每天都有瘦身成功的用户反馈,这让笑笑本来就跃跃欲试的心更加坚定了。最终她向婷婷一次性订购了一个阶段共计800元的3瓶减肥胶囊。
收到货后,笑笑迫不及待地服用了1粒,可谁知这1粒胶囊就让她出现了严重不适,口干、头晕、心慌,送往医院后,经检查所幸没有生命危险。最终,在家人的坚持下,笑笑去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民警根据笑笑提供的微商信息,银行转帐记录,很快锁定了婷婷的真实个人信息。当民警一行来到婷婷的住处时发现,这里随处摆放着空药瓶、包装盒、标签纸、各色种类的胶囊,俨然就是一个小仓库。
据婷婷交代,她从2015年开始做微商卖减肥产品“七天瘦”,积累了一定的客源,但是自2016年开始这一产品就停止生产了,于是她想出了偷梁换柱的方法。婷婷从其他微商处以1.3元/粒的价格购入一款“澳斯康”减肥胶囊的产品,再定制了“七天瘦”的外包装、药瓶、标签纸等,将“澳斯康”产品装入“七天瘦”的瓶内,每瓶(30粒装)以80-100元的不等的价格出售,由其自己及丈夫一起通过朋友圈进行推销及售卖,并发展下级代理商。当有客户出现轻微不适的情况时,婷婷就会向她们解释这些是正常现象,并且再三标榜自己的产品是纯植物无毒无害。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婷婷销售的部分产品检验出西布曲明(主要用于肥胖症的治疗),部分胶囊中未检出西布曲明。经查,婷婷向其下级代理商销售的价格达20万元左右。
法院认为,婷婷及其丈夫张生结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婷婷系主犯、张生系从犯,婷婷到案后向警方检举了其下级代理商,有立功表现,均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