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促进高教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本周四起实施!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将于本周四(15日)正式实施。今天,相关专家齐聚上海交大,召开相关研讨会,并宣布启动《<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释义》的编写。

■图片摄影:郑逸洁

《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一共有五十二条。条例明确高等教育“应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规定政府支持保障措施,促进青年教师更好发展,在人员编制、收入分配等方面赋予高校更进一步的办学自主权。

来自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相关高校、市教科院的与会专家学者,在研讨会上发表了自己的重要观点。参会专家一致认为,新时代背景下,条例的正式实施,必将为提升本市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五个中心”建设、服务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建设、服务国家战略等极大助力,尤其是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提供重要指导和极大支撑。

专家们认为,当前,在条例实施的过程中,尤其强调要以“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理念为指引,以推进高等学校的分类管理为主要路径,有效固化上海市近些年在国内率先开展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细化落实中央与地方在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的相关举措,以制度供给为指导,持续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在机构设置、职权配置、监管方式等方面,积极进行制度创新,直面问题实质,落实立法“初心”。

今天的研讨会还就条例的条文释义编写工作做了讨论和工作部署。

附:《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全文查询:

http://shzw.eastday.com/shzw/G/20180104/u1ai111207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