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离我们又近一步!沪划定智能网联汽车第一阶段开放测试道路

记者从3月1日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今天(3月1日)在沪发放。

根据第三方机构测试试验和专家组评审,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推进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获得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获得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的资格。

目前,根据本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和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道路的评估,在嘉定区划定了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的5.6公里道路,作为本市第一阶段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具体路段为:博园路(墨玉南路至安研路路口),长度2.7 公里;博园路(安虹路至安智路路口),长度0.9公里;北安德路(安礼路至安智路路口),长度2.0公里。下一步,将分级逐步开放更多的道路环境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图片来源:上海发布

为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及应用,指导智能网联汽车开展道路测试工作,前期,市经信委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制订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于3月1日正式发布,为上海在全国率先实施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奠定了基础,将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从研发测试向示范应用和商业化推广转变。

■图片来源:东方IC

《道路测试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道路测试推进管理机构。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共同成立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推进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审核测试主体提出的道路测试申请,颁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和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组织开展道路测试检查以及测试车辆和道路的相关评估工作,协调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同时,组织成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评审专家组,定期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并委托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受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主体提出的测试申请。

二是明确道路测试申请条件。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提出具体要求条件,如:测试主体应建立测试车辆远程监控数据平台,同时按要求接入第三方机构数据平台;为申请测试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出具相同金额的赔偿保函。测试驾驶人应具有5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其中40小时以上的相应申请测试项目的驾驶经验。测试车辆应在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封闭测试区内,按照测试评价规程进行相应测试项目的实车试验,在规定的有效试验次数内达到相应的要求等。

三是明确道路测试审核流程。测试主体参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流程图进行申请;第三方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在初审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测试主体到指定封闭测试区进行实车检查及试验,然后向推进工作小组提交符合要求的测试主体申请材料;推进工作小组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进行论证,向通过审核的测试主体颁发道路测试通知书和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是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测试车辆方经依法认定有过错的,应当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明确相关违规操作责任。测试主体存在违规操作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第三方机构暂停测试主体申报的所有测试车辆的测试计划,推进工作小组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定期公布违规操作测试主体名单。测试主体自被取消测试资格之日算起的1年内不得提交测试申请。测试主体应当对提交的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具体的测试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汽车及零部件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或者试验检测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业务能力;

(三)具备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封闭区域和道路测试评价规程;

(四)建立测试车辆远程监控数据平台,具备对测试车辆进行实时远程监控的能力,与第三方机构签署承诺书,按照要求接入第三方机构数据平台;

(五)具备对测试车辆的相关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和重现的能力;

(六)为申请道路测试的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提供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赔偿保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测试驾驶人是指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五)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记录;

(六)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七)经测试主体自动驾驶培训,熟悉自动驾驶测试规程,掌握自动驾驶测试操作方法,具有5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其中40小时以上的相应申请测试项目驾驶经验,具备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办理过机动车注册登记;

(二)满足对应车辆类型除耐久性以外的强制性检验项目要求;对因实现自动驾驶功能而无法满足强制性检验要求的个别项目,测试主体需证明其未降低车辆安全性能;

(三)具备“人工操作”和“自动驾驶”两种模式,且能够以安全、快速、简单的方式实现模式转换并有相应的提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将车辆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

(四)具备车辆状态在线监控功能,能够实时回传下列第1、2、3项数据信息,能够自动记录和存储在车辆事故或者失效状况发生前至少90秒的下列数据信息:

1.车辆控制模式;

2.车辆位置;

3.车辆速度、加速度等;

4.环境感知与响应状态;

5.车辆灯光、信号实时状态;

6.车辆外部360度视频监控情况;

7.测试驾驶人和人机交互状态的车内视频及语音监控情况;

8.车辆接收的远程控制指令;

9.车辆故障情况。

(五)安装具备提醒功能的装置,当遇到自动驾驶系统失效时,该装置应当立即提醒测试驾驶人接管车辆;

(六)在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封闭测试区内,按照测试评价规程进行相应测试项目的实车试验,每个测试项目有效试验次数不少于30次,测试结果达标率不小于90%;

(七)对于搭载相同功能自动驾驶系统的相同测试车辆申请相同道路测试项目,无须重复进行相同的实车试验。

上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汽车产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17年,上海汽车工业总产值6774亿元,同比增长19.1%,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19.9%;上海新能源汽车实现推广上牌约6.1万辆,累计推广达到16.6万辆,均居全国第一,继续保持为全球最大的推广应用城市;上海新能源汽车制造业产值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32.38亿元,同比增长42.6%。上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率先起步发展,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智能网联汽车重要政策率先出台并实施。制订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将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尤其是强化产业创新的优先布局方向,作为上海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领航工程,深入实施“创新链突破、产业链培育、资源链开放”三大创新行动。

二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加快布局。上汽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操作系统汽车荣威RX5,成为国内汽车市场细分领域畅销产品。上海蔚来汽车研发的高性能7座纯电动智能互联SUV ES8正式发布上市。在本市相关政策的聚焦支持下,智能网联整车、智能车载操作系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中央域控制器、线控制动系统等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形成产业化能力。

三是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是国内首个建设的智能网联汽车综合性示范应用区域,其封闭测试区已建成200个智能驾驶测试场景,成为测试能力齐全、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大的国际性平台。

■2017年2月14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测试车辆从隧道模拟场景中通过,隧道里可以模拟测试在丢失北斗、GPS信号的情况下车辆的应对能力。图片来源:东方IC

四是智能网联汽车重要公共平台及标准加快构建。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的2017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在上海嘉定成功举行。成立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0年将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组建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及应用标准化工作组,正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主紧急制动、车道偏离预警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