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一句中华古诗带出了中国农历新年一派喜气洋洋,万象更新的景象。近日,周到君闯入第一食品商店,准备置办过年回家伴手礼。

这家堪称上海食品的第一,正宗老字号的聚集地,想必是来对了。走进一楼,被红红火火的招牌、灯笼,琳琅满目的食品灌倒,摩肩擦踵的人流瞬间把你推挤到柜台前。
在第一食品商店里有些专柜上,称重销售的蜜饯、糖果等零食,计价单位并非大众以为的500克一称。
单价看上去“很便宜”,结果总价却偏偏让不少消费者有种“上了当”的感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顾客秦女士告诉周到君,上午她来给6岁的儿子买盐津桃肉。秦女士来到位于商店一楼的“广良兴”柜台前,打算多买些回家“奖励下”孩子。

她在选购前,还试吃了下说实话口感确实不错。立马就跟营业员说“称30元”,心想差不多有近一斤分量,还挺划算。但等盐津桃肉一到手,万万没想到就那么几片,感觉走往地铁的一路上就塞嘴完了。39一斤的桃肉,怎么只有这么些?
营业员指着贴在墙上的“温馨提示”说,这桃肉并非39元500克,而是39元250克。
原来,该柜台商品的计价单位是250克。确实商家也有做小提示,大多消费者未必会注意到。
有消费者认为,“这是商家故意营造低价的错觉。”在称重购买时,很少会有消费者留意“计量单位”这小小的一栏,加黑加粗的价格。商家此举有点难逃“噱”消费者的嫌疑,可谓是躺着也中枪。
商品为何要使用直接“缩水”计价单位?
周到君向店长进一步询问后发现,原来“广良兴”是香港公司,所谓“香港标准”就是一般按50克来计价,但几乎跟250克的计法依旧生不对口。
“公认”的衡量标准显然是500克,有商家计价单位“特立独行”,虽然也有温馨提示告知,消费者不买账了。你HOLD住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