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丨这个曹杨城管的“画风”有点不一样!

一段时间以来

城管执法时常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很多人关注的点都在于

老百姓是否遭受不公正的待遇

曹格格不是想为城管说好话

在城市管理工作的转型过程中

肯定存在各种问题

再优秀的队伍也会有蛀虫

就像再普通的队伍也会有勤恳干活的人

曹杨城管中队副队长俞放

就是一个努力工作 尽职尽责的人

尽管经常遭遇误解

但他依然热爱这个行业

说起城管可能很多人不太感冒

但说起俞放

曹格格一圈听下来

所有人对他都是赞不绝口

口碑做到这样

可以说相当难得了

了解城管行业的人知道

城管表面上拥有相当大的行政权力

但实际上

这些权力想要顺利执行并非易事

一旦遇到执法对象的抗法

城管几乎没有多少办法

由于小贩往往携带工具

卖水果的小贩拥有西瓜刀

卖小吃的小贩有煤气罐

一旦与商贩发生冲突

城管同样处于弱势

只能撤退或等待下次“联合执法”

俞放就有过类似的经历

2010年6月的一个晚上,俞放带领着组员巡查到花溪路兰溪路路口时,发现有一无证乱设摊正在叫卖着水果,便上前予以制止。

可能由于摊主当天的生意极其不好,摊主脾气异常火爆,敞开大嗓门叫嚷着谁不给他吃饭他就和谁拼命。见到这样的情况,有着多年现场执法经验俞放先冷静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地对摊主说:

“师傅,你这样站了这么久还要用这么大的声音说话,一定也很累了,天色也晚了,不如早点回家休息吧?”

摊主依然不依不饶的叫道:

“要你管啊,我今天也没有做到什么生意,你们就来赶我走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这时边上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化,一边的队员准备对其进行暂扣处置。没有想到该摊主竟然抽出一把水果刀,挥向队员们。

此时俞放没有丝毫犹豫迅速上前挡在了队员面前,同时伸出两手紧紧握住了摊主的手。

“请你保持冷静,我们只是暂时扣留,你离开此地还是可以还给你的。”

摊主非但没有听,还顺势用力抽回了刀准备再次出手。就在这时,一股鲜红的血从俞放的手掌处流了出来了。

事后经过处理,医生诊断俞放右手食指肌腱断裂。七年过去了,俞放的右手食指最前端的一节至今无法正常的弯曲。有人说,当时蛮好不要上去的,不然手指也不会这样了!

俞放淡定回应:“如果当时我不上前握住刀,那么这把刀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这对我们、对摊主都将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果。”

俞放2001年进入城管执法行业,在执法一线工作了近17个年头,见证了城市管理工作的转型,从方法简单的粗暴执法到文明规范的依法行政,从管理随意到注重程序执法为民,他积极调整,主动学习,始终走在先进管理模式的前列。 2017年7月他升任为曹杨城管中队副队长。

由于岗位的特殊性,俞放常常会遇到拉关系、托人情的情况,都被他第一时间果断拒绝。被执法对象对他的馈赠或宴请,无论薄厚他都拒不接受。他坚持原则,公正公平执法,从不利用职权之便谋私利,更不为别人开“后门”,赢得了居民群众的口碑。

对工作他铁面无私,但对群众他却时常有着一副热心肠。

“对城管来说,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毕竟在搭建违章建筑的当事人看来,是我们的执法“妨碍”了他们的利益,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处理好这些冲突,而不是一拆了之。”

曹杨五村某幢楼2楼有一个平台连接着3户居民,该3户居民由于房屋本身没有规划阳台,于是各自在平台上搭建了砖房。

“这三户人家其实各自有各自的难处,第一户人家把这间砖房用作阳台和洗衣房,老头子有些倔强。第二户家里住了7个人,住房条件紧张,老人又长期卧床,这间砖房则用来作了保姆房。第三户人家将砖房用作储物间。”俞放清晰地回忆道。

对俞放来说,做好拆违,必须把功夫更多地花在拆违之外。

为配合推进“五违四必”拆违工作,俞放多次上门拜访解读法律、传达政策,在了解到这三户人家的实际困难后联合居委会等其他职能部门,主动为他们解决问题。俞放的坚韧和真诚最终获得了这三户人家的信任和理解,没过多久,三处违章建筑就被顺利地统一拆除。

私底下,俞放还是一个注重家庭教育的好爸爸。儿子调皮爱玩,作为父亲,他没有用强硬蛮横地态度逼他学习,而是通过言传身教,让他慢慢了解到什么是尽职尽责,什么叫认真踏实。

2017年12月,俞放因负责梅岭北路水果摊拆违一事接受上海新闻综合频道采访。俞放儿子看到视频后,深受父亲敬业精神鼓舞,不但回家自己主动做作业,遇到不懂的问题还打破砂锅问到底,学习态度跟以前判若两人。

也许,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持之以恒的努力让俞放先后多次获得普陀区青年岗位能手、大队先进工作者、大队十佳城管,区级个人记功、区级嘉奖等荣誉称号。

在俞放的荣誉中,凝结了他无数个日夜的心血和对城管执法事业的无比热爱。

采访最后,俞放分享了他的人生观:

当生命之火即将熄灭

想做的事情再也没有时间和体力来完成

我不想让自己感到遗憾

后悔自己没有做得更好

趁还来得及

不留生命的遗憾

趁还来得及

做更好的自己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单》,如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将可能承担以下负面影响:

(一)拒不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将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如逾期拆除的,该个人(单位)信用负面记录将从拆除完毕之日起,保留5年的查询期;如未拆除的,该记录将长期保留查询。

(二)市、区(县)拆违办将书面告知相关主管部门,在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

(三)房地产登记机构对附有该处违法建筑的房屋在房地产登记薄上予以记载,并不予办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等登记。

(四)对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照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已办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五)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食药监部门不予办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对无证的,将依法进行查处;对已办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

(六)对租住在该处违法建筑内的来沪人员,公安或人保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享受持有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可以享受的相关权益待遇。

(七)拒不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将由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实施拆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将由个人(单位)全额承担。违法建筑无法拆除的,由拆违实施部门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八)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供水、供气、供电部门将停止供水、供气、供电服务。

(九)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