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优惠取消了,业主能以“擅自调价”拒交物业费吗? 2025-1-16 该浏览器不支持video标签! 物业刚开始履行职能时,给了业主低于合同所约定收费标准的“优惠价”,但几年后物业取消了优惠,一些业主便以“物业擅自调价”为由拒交物业费。取消优惠算“擅自调价”吗?业主又能以此拒交物业费吗?日前,上海嘉定法院就发布了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例。 来源:原创 赞一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