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上海1月1日起实施“检查必亮码”,一般每年最多查一次

上海正在解决企业反映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
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根据方案,执法人员在检查时,需出示“检查码”。企业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核验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看检查结果,开展检查评议。

检查必亮码

“2025年1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全市部署开始施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对于企业来说,最直接感受到的变化是“检查码”的启用,即‘检查必亮码’。”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朱梓明告诉记者,根据方案,“检查码”的适用范围为现场实施的有计划行政检查、触发式行政检查、告知承诺核查。也就是说,以现场检查方式组织以上检查、核查的,均需申请“检查码”。 

行政执法人员到达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相关场所后,应主动出示“检查码”,并当面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要求、程序以及行政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等。企业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核验行政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询行政检查任务相关信息。 

行政执法人员完成行政检查后,应当及时录入检查结果。企业可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查看检查结果。还可以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立案后的询问检查、整改复查等行为,对食品安全抽检、产品监督抽查等抽查抽检行为,按保密规定开展的涉密检查行为等不纳入“检查码”实施范围。出现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系统故障等临时、突发、紧急的情形无法申请获得“检查码”开展现场检查的,可以先行主动亮证实施检查,并在实施现场行政检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补充申领“检查码”,按照要求补录行政检查结果。

一般每年最多查一次

“检查码”的启用将帮助统筹、合并检查任务,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水平。

据介绍,上海计划用2至3年时间,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涉企行政检查水平大幅提高。

根据方案,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最多查一次;确需多次现场行政检查的,检查间隔原则上应当在一个月以上;检查对象列入“无感监管”清单或者检查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的,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有计划的现场行政检查的量要减下来,但是安全底线要守住。哪些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频次可以减下来,是对监管能力的挑战。”

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副处长吴蓓蓓介绍,市场监管局将对行政检查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照“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对行政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高风险事项,列入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依法实行全链条、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

吴蓓蓓还透露,未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跨条线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不再单独制定检查计划,鼓励跨部门综合监管。在计划审核备案上,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进行行政检查计划的统筹合并,获司法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崔逸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