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观点:资本如何与创新双向奔赴?

从“新国九条”的出台到“并购六条”的实施,再到上交所、北交所、深交所推出的系列强化措施,让并购重组成为今年资本市场的“重头戏”。

在第七届致同论坛中,致同咨询并购与融资业务财务顾问主管合伙人武建勇作为主持人,与通富微电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澍,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助理成方泳,中信建投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吴嘉煦,以及致同管理合伙人、全国审计服务线主管合伙人任一优,共同围绕“资本与创新如何赋能成长型企业发展”主题,为成长型企业的发展贡献诸多真知灼见。

企业创新:探索差异化与突破性路径

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院长助理成方泳分享了企业在孵化过程中的创新策略。他提到,从科研到量产,企业需要经历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创新重点都各有不同。在初期,核心技术研发是企业发展的根本,进入工程化阶段后,工艺性难题成为主要障碍。此时,人才和知识产权成为突破瓶颈的关键。他强调,企业需高度重视知识和人才,针对产品开发不同阶段的需求,能够结合市场,灵活调整策略,注重迭代优化,以推动产业化进程。

致同管理合伙人、全国审计服务线主管合伙人任一优表示,判定企业是否为创新性企业,一般而言,需要通过系列财务指标和企业文化等非财务指标的表现来综合判断。仅就财务指标而言,通常通过三类指标来考量,一类是投入,主要包括研发投入金额及其增长率,以及其在营收中所占的比例,体现企业对研发投入的重视程度和持续性;一类是产出,包括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数量,以及研发的成功率、无形资产增加金额及增长率等,体现企业研发能力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一类是应用,包括研发技术在主营成本中的应用,以及主营成本的毛利率增加和净现金流增加,这体现企业研发费用产业化的能力,也是研发技术先进性的体现。

此外,任一优还根据研发强度的不同,将创新类型细分为危创新、伪创新、微创新和伟创新四种。“危创新”指可能违反法律及道德规范的创新,虽短期可能带来一定财富,但无法长远,且将损害企业品牌形象和可持续发展;“伪创新”表现为简单的复制与模仿,但百事可乐等案例表明,通过商业逻辑、品牌推广、销售渠道等非技术方面的创新,同样也能转化为真正的创新;“微创新”侧重于量的积累,通过持续优化和改进而不断前行,众多传统产业即依照此法实现发展;“伟创新”则代表质的改变,如互联网技术和AI技术等,这些划时代的伟大创新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但对企业而言,后三种创新形式无所谓孰优孰劣,重在适合企业自身,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武建勇总结道,在当前商业环境中,创新需要超越传统,探索差异化与突破性路径。国际案例表明,企业若不适应生产力变革,优势将逐渐丧失。无论新质生产力企业还是传统企业,若想获得资本市场青睐,关键在于是否具备比较优势。企业需明确自身在成本、效率或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以在竞争中脱颖而出。

企业并购:追求协同效应最大化

在探讨并购议题时,通富微电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澍指出,“协同效应”是并购中价值最大化的核心所在。作为潜在收购方,企业在选择并购标的时,首先需要明确自身需求。若并购标的掌握着前沿技术或高质量的客户资源,将有助于收购方缩短客户开发时间,迅速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并购双方的业务应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以形成互补效应。如果业务同质化严重,不仅会增加并购难度,还会影响并购后的价值创造。因此,并购双方需要找到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关键点,以实现“1+1>2”的效果。

在讨论对接资本市场的途径时,中信建投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吴嘉煦表示,近年来,市场热点迭起,一波热点后,追上这波热点的企业,就有一部分能成功上市,但不少却在上市一两年后就难以支撑,面临退市的压力。企业需经历沉淀期,仅凭热点难以支撑长期发展。对企业家而言,IPO虽具吸引力,但条条大路通罗马,在退出机制日益多元化的当下,IPO不一定是最好的一条路。对于准备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而言,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首先需要练好内功,坚持规范运营、持续创新、稳健发展,最终进入资本市场一定是水到渠成的事,IPO、并购、港股或境外资本市场等都是可选的资本对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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