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出行中,停车、开门、下车这几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却隐藏着不小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便可能造成所谓的“开门杀”,即驾乘人员在开门时未观察后方情况,导致行人或车辆被撞摔倒甚至受伤。那么,在“开门杀”事故中,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又该如何有效防范此类悲剧的发生呢?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律条款。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且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驾乘人员在开门时应尽到的注意义务。
在具体事故中,“开门杀”的责任划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来判定。如果驾驶人停车位置正确,且已提醒或告知开门人后方有车辆或行人,但开门人仍执意打开车门造成事故,那么驾驶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如果驾驶人违规停车,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且开门人下车时未仔细观察情况,那么驾驶人与开门人可能都需要承担按份或连带赔偿责任。
更为复杂的是,有时“开门杀”还会引发二次事故,即摔倒的当事人被躲避不及的后车碾压。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后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从后车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损害结果以及后车的碾压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三个方面入手。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后车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了避免“开门杀”悲剧的发生,中华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提醒您,驾乘人员应掌握正确的开门方法。其中,“荷氏开门法”和“两段式开门法”都是有效的防范策略。前者要求用离车门最远的那只手开关车门,这样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就会向外看,从而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后者则是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开车门时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

当然,仅靠正确的开门方法还远远不够。驾驶人、乘客和骑行者都需要增强安全意识,多一点细心,少一分危险。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开门杀”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出行更加安全、顺畅。中华财险广州中心支公司愿与您一起,为构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