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商家对声誉的重视,专门购买“异虫”放进餐厅的食物中,进而敲诈勒索商家,部分餐厅负责人为了息事宁人,选择向男子赔付。目前,男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31日晚,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平安商户联盟”成员报警,称在辖区某商场内一餐厅发生因顾客声称在菜品中发现“异虫”而引发的消费纠纷。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经初步了解,袁某在餐厅就餐时声称菜品中有“异虫”,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其2000余元,即当日消费额的十倍,否则威胁将在网上曝光餐厅的食品卫生问题。然而,餐厅负责人坚称店内后厨卫生状况良好,从未出现过此类“异虫”,并怀疑袁某的动机。此外,餐厅负责人还透露,袁某此前已在同一商场内其他餐厅以相同理由索要赔偿,情况异常。
警方随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调查,警方发现袁某在一个月内多次在同一商场就餐,并有三次因发现“异虫”而获得退款和赔偿的记录。袁某所谓的“异虫”被鉴定为土原虫,一种非城市常见昆虫,而是中药材。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袁某在就餐时有将不明物体投入锅中的可疑行为。
为了获取关键证据,警方进一步调查了袁某的网购记录,发现他曾购买过土原虫,与在餐厅中“发现”的“异虫”相符。警方还在袁某家中搜查到了剩余的土原虫。面对确凿证据,袁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袁某供述,他曾在餐厅就餐时吃到异物并获得赔偿,遂萌生利用此方法敲诈商家的念头。他趁服务员不注意时将土原虫藏于手中,假装夹菜时将虫投入锅中,然后以曝光餐厅卫生为由索要赔偿。袁某还曾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以此作为敲诈的依据。经查,袁某在同一商场内三次敲诈三家餐厅,非法获利三千余元,所得款项均被其挥霍。
目前,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案件再次提醒商家和消费者,面对此类“碰瓷”行为,应保持警惕,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