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江区发生一起因无证酒后驾驶游艇引发的事故,导致包括驾驶员在内的6人受伤。松江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对涉事人员孙某依法进行了行政拘留和罚款。
9月22日凌晨,松江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艘游艇在河道内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多人受伤。警方和急救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游艇因操作不当撞上了河道内的桩子,船头严重损坏。经现场检查,船上6人不同程度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所幸伤势均不严重。
经调查,驾驶员孙某在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酒后驾驶游艇,并搭载5位朋友在河道内兜风。孙某承认了其违法行为,并表示事故发生前,他与朋友们聚餐并饮酒,后应朋友要求,未经船主同意便擅自驾驶游艇出行,最终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
目前,孙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已被松江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此外,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涉事游艇未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属于非法运营的“黑游艇”。警方已联系船主蒋某,并将进一步调查船只来源,依法进行处罚。
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松江警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松江区域河道内的无证船只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河道安全。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行为,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第九十七条明确指出,酒后无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陈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