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车“开门杀”司机被判主责

近日,上海街头,一辆营运出租车在路边停靠,客人下车开门时,撞上了正常骑行的非机动车,交警到场对责任进行厘定。交警认为,司机询问过后,允许乘客在此时此地下车,所造成的后果,由司机负主责,乘客承担次责,非机动车主无责。

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