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上班途中遇事故-保险公司以事发时未接单为由拒赔合理吗?

雇主责任险等险种的普及,为像外卖小哥、电商主播等灵活务工人员,提供了更多劳动保障。但是,和传统的岗位不同,这些岗位普遍存在工作时间、时长、地点不固定的情况。一旦事故出现,判断事发时是否处于保险范围内,成为了此类理赔工作中的难点。上海一名外卖员小黄就因事故发生时并未接单,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成立吗?为此,为小黄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的企业,与保险公司闹上了法庭。

外卖小哥受伤后遭遇拒赔

某年冬季,外卖员小黄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不幸发生事故,造成伤残。

事发后,小黄效力的企业,为小黄申请了保险赔偿。为了保护雇员的合法权益,此前,该企业为小黄等雇员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其中,雇主责任险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赔偿为10万元,伤残赔偿金限额为120万元。

根据保单约定,理赔过程中,投保企业需要提供其雇员在案涉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应的订单记录截图,以及骑手当班时间表等,以确定涉案事故发生时,处于保单保障范围内。

那么,事发时,小黄是否处于工作时间呢?对于这一问题,保险公司和投保企业产生了异议。

投保企业认为,小黄的交通事故,发生自其上班途中,尽管该公司并未留存小黄当日的排班记录,但是根据小黄前几日上线情况,事故发生时处于小黄通常上线时间的前一个小时,与小黄描述的其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一致。更何况,小黄当日的涉案保单已经触发。保单的创建,足以证明小黄当日处于排班之中,否则的话,当日的保单不会被触发。

保险公司则认为,在理赔过程中,投保企业并未提供骑手排班表,无法证明此次事故中,小黄处于排班之内。在此前法院对投保公司的调查取证过程中,投保企业也曾承认:“小黄在某年某月某日没有排班,因而不会有上下线记录。”以上证据足以证明,投保公司主张的伤残赔偿金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强调,尽管小黄自述其在上班途中发生涉案事故,但若小黄不在当日排班表内上班,即不符合保险理赔条件。

法院:事发时骑手处于上班途中

上海法院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黄发生事故时是否处于上班途中,该起事故是否属于涉案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应当认定事发时,小黄处于上班途中。根据小黄在另外一起案件中的陈述,事发时,他正处于前往站点开早会的途中。投保公司提供的《某某值班表》,也能证明,事发时早班名单中包括小黄。相关证据互相认证,已形成了相关事实的证据链条。

保险公司主张,事发当日,系统中无法查询到小黄的排班情况。但实际情况是,事发当日,该公司的所有骑手排班情况均无法查询。因此,不能排除是系统数据错误导致了这一结果,该证据不能证明小黄当日没上班。

最重要的是,保险公司提供的《骑手雇主责任险投保情况说明》已确认,骑手在某系统上线即能生成当日保单。而本案中的确存在当日的保单,亦可以间接证明当天小黄已经作出了上班的安排。综合以上证据,法院认为,应当认定小黄在事故发生时,处于上班途中。

根据涉案保险合同的约定,涉案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保险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事故致伤的应属于工伤。

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应向投保公司赔偿保险金5万元。本案经二审维持原判。

晨报记者 张益维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益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