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笔钱,上海地铁又被起诉了

因为误入地铁站,大学生小罗被扣除了3元车费。为此,小罗起诉了上海地铁公司,在她的努力下,2023年9月,上海地铁宣布新规:如乘客确因上厕所、走错路等情况误入地铁站内,可在10分钟内联系地铁站内的服务窗口,办理退票。

在新闻上看到这个规定后,2023年12月18日,上海市民方先生在地铁宋园站,10分钟内进行了退票操作。谁知,因为在退票时已经出站,方先生被告知,他的退票操作无法完成。和小罗一样,对此深感不公的方先生,一怒之下将上海地铁告上了法庭。目前,本案已经过二审,判决生效。那么,方先生能拿回自己的2.7元车费吗?

[初次交锋]

2022年12月3日,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罗在乘坐地铁9号线换乘过程中,发现自己仅是进出了一下地铁站,就被扣除了3元。

小罗认为,“0公里票价为3元”的收费标准损害了自身的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小罗和同学们将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地铁公司”)诉至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上海地铁公司制定的“0公里票价为3元”的格式条款无效,并判令上海地铁公司返还3元。

尽管本案最终以双方和解收尾,但小罗的努力获得了成效。2023年9月,上海地铁公司退还了小罗3元车费。同时发布公告,表示近期制定了相关规定,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可到本站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11月,此事经由媒体报道,为大众所熟知。很快,这则由大学生告出来的地铁收费新规,获得了众多市民的点赞。有媒体将此誉为“管理向善的正确姿势”,还有不少外地居民喊话自己所在城市的地铁公司,表示:“这个作业可以抄。”

在密集的报道攻势之下,上海市民方先生也从新闻上了解到了这一新规。然而,当时的他并没有想到,因为新规中的一个前置条件,他也会像大学生小罗一样,为了这几元钱,和上海地铁发生诉讼。

[再起波澜]

2023年12月18日,方先生在地铁宋园路站乘车过程中,在刷票进站没多久后,因个人原因,迅速出站。此时,距离报道地铁收费新规,已一个多月。

方先生找到了附近的服务中心,要求工作人员帮他办理退费。谁知,方先生的要求,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工作人员表示,方先生对上海地铁公司新发布的退票规则理解有误。上海地铁公司早已在其官网、官方Ap p以及站内服务中心的服务指南中写明:“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出站前需主动至本站服务中心办理,超过10分钟或非本站进站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方先生如果想要享受未乘车旅客免费退票服务,需要在出站前找到服务中心完成退票才行。彼时,方先生已经出站,也就不再符合免费退票的标准了。

对于这样的结果,方先生非常不满。他认为,自己是通过看新闻,了解到关于同站进出10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相关规定,但并不知道退款需要在出站前办理,出站后不能办理。在这个问题上,上海地铁公司并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因此该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于是,和小罗一样,方先生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上海地铁公司制定的相关条款,并将2.7元车费返还给他。

[法院判决]

本案的一审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相关条款是否为格式条款,以及地铁公司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提示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上海地铁公司在2023年出台同站进出10分钟内可人工退票的新规定,是在乘客进错站、如厕或者借道等客观事由,需要同站进出闸机的情况下,考虑到乘客的利益,作出的人性化措施,应予以肯定。

但需要承认的是,需在出站前办理退票这一具体要求,新闻报道中并没有明显提及。地铁公司虽然在官网、官方App以及相关服务指南中,说明了这一要求。但在方先生主要使用的公共交通卡上,卡片上并未明确说明相关流程。该流程尚未达到为广大乘客所熟知的程度。因此,一审法院认为,上海地铁公司并未尽到对相关操作的说明提示义务,应对此予以优化,并返还方先生票款2.7元。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

本案的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本案系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方先生与上海地铁公司的客运合同自乘客刷卡进闸机时成立。一审法院关于上海地铁公司对10分钟内同站进出可至服务中心退票、但必须在出站前办理的规定对上诉人并未尽到充分提示说明义务,判定上海地铁公司返还上诉人票款2.70元并无不当。

至于方先生提出的将相关条款判决为格式条款的上诉请求,上海三中院指出,上海地铁公司的票价计收规则,系发改委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经过市场价格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后专门制定的,非地铁公司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

因此,一审法院对于方先生主张“0公里票价3元”等属于格式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的诉请不予支持并无不当,上海三中院予以支持。

[实地走访]

根据此案的判决结果,方先生最终获得了退款,但需要在站内完成退款行为的相关要求并未发生改变。那么,一旦市民再次遇到和方先生相同的困惑,他们该怎么办呢?是否也需要通过漫长的诉讼流程,才能拿到相应退款?

为此,记者走访了多个地铁站发现,尽管相关条款并未更改,但与方先生的遭遇相比,地铁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已柔和了很多。

例如,在上海火车站地铁站,一名工作人员在遗憾地告诉记者,因为已出站,费用已经扣掉了,实际上无法退费后,主动拿出了3元钱,表示愿意弥补损失。

“没事没事的。拿着吧,这是我们站长自己出的,毕竟你是第一次遇到。”这位工作人员连声表示。

在地铁上海马戏城站,相似的一幕也发生了。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记者,通过扫码进站,出站后已无法完成退费,上海马戏城站相关负责人同样表示,希望能够自掏腰包将3元现金补给记者。

该负责人解释:“因为目前同站进出不收费的机器还在试验阶段,还没有完全推广,上海马戏城站的机器还没有这个功能,真的是不好意思,你没有坐车,其实是应该退给你的,拿着吧。”

当然,也有许多地铁站明确告知记者,根据目前的规定,已经出站后是无法完成退款的。在闸机旁、服务中心旁等位置张贴的服务指南中,已经有明确的告知,需要市民们加以留意。

记者注意到,这些告示虽然将内容说得很清晰,但存在字体较小、文字较多的问题,对于普通乘客而言,仍可能出现因为忽视告示牌,错失退票机会的情况。

晨报记者 张益维 实习生 贺佳君 摄影报道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张益维/贺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