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下车办点事,于是将机动车违法停放在路边,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呢?把小轿车违停在路边的朱某没有想到,自己短暂停放的车辆遮挡了轿车司机范某的视线,使得范某与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的李某发生碰撞,李某也因此伤残。到底谁来为李某的损失担责?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违停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电动车主受伤状告违停轿车车主
2022年10月26日早上6时左右,朱某因贪图方便,将驾驶的小轿车短暂违停在路边,准备过几分钟就开走。此时,范某驾驶小轿车超速行驶至此,因朱某车辆违停导致范某视线被遮挡,与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因范某超速行驶、李某违法横过机动车道,范某与李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朱某违停车辆,遮挡他人视线,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李某手术治疗后,伤情经鉴定构成一个八级、两个十级伤残,自身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范某及各自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自身损失合计110万元。
范某对事故发生及责任认定无异议,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因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相关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朱某则辩称,事故发生时,其驾驶的小轿车仅仅是停在路边,并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轿车车主赔偿40余万元
金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朱某对事故的发生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朱某将车辆违法停放在路边,客观上遮挡了其他车辆的驾驶视线,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朱某的违法停车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因果关系。综合事故各方的过错,交警部门认定朱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并无不当。
法院经审理后确认朱某应在责任范围内承担李某40余万元的损失,鉴于朱某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法院判决相关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判决后,各方服判息诉,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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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应如何正确停放路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需要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应事先观察,不得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等地停车。在上述禁停之外的路段,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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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引发事故可能要承担责任
现实生活中,机动车违停的现象屡见不鲜。虽然违停车辆处于静止状态,有可能并未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但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责任。车辆违停会影响道路上其他车辆的通行,如引发相应的事故,因车辆违停与事故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驾驶人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驶人不仅在驾驶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还应牢记路边正确停车的相关规定,从而避免可能的交通事故。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