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家里打打电话,邀请他人加入投资理财QQ群,每邀请到一个人,能拿到好处费。这“佣金”看上去很高,然而,操控QQ群的骗子,每骗一个人,就能让受骗者损失数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被告人郑某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初,郑某在朋友的引诱下,开始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其朋友赵某(另案处理)指导郑某下载境外软件,利用境外加密通信软件沟通联络、发送话术模版、客户个人信息等,指使郑某购买专门电话卡,冒充证券投资客服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加入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QQ群或微信群,承诺郑某每成功引流一人入群,就能拿到220至350元的引流好处费。
然而,这个“行当”,似乎并不适合男性“发展”。郑某交代,许多人因为听到他男性的声音就挂断了电话。他实际上并没有成功引流多少人。不久后,赵某落网,郑某遂暂停诈骗活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又想搞钱,便自行通过境外软件与上家对接。为了提高成功率,他组建自己妻子郑某及其好友姐妹以女性为主的多人团队。郑某约定每人每日底薪100元,每引流一人可得30至40元好处费。郑某负责管理团队、与上家联系、发放工资等核心工作,其他成员分别负责冒充客服拨打电话、回访客户等任务。直到2023年10月29日,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2024年5月27日,黄浦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查,2023年6月至10月,郑某指使他人拨打电话共计2万余次,获利1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被害人小星于2023年8月接到该团伙电话引流至涉案QQ群后被诈骗290余万元。
检察官充分阐述了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有力指控了郑某的犯罪事实。庭审中,郑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深刻悔过。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胡佳瑶 叶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