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所严把案件质量关 筑牢业务风控链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投诉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切实有效增强在明品牌效益,5月30日,在明律所风险管理中心举办了“案件质量评查专家聘任仪式暨投诉处理宣导会”。

会议伊始,「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闫会东宣读聘任决定,经律师本人申请、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公室初选、评查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特聘任闫会东、毕文芳、席炎飞、年宇令、陈丽芳、孙明堂、李雪莲、陈晨、尹利兵、李杨杨、李群杰、谢瑞青、李春禹、宋姣、张作元、吕静、刘智杰、吴雨晴、王利卡等律师担任案件质量评查专家。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闫会东(左1)为聘任人员颁发专家证书

「在明律所」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本所律师办理的案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包括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以“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客户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相结合”为原则,旨在提升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能力,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闫会东 发表讲话

会上,闫会东律师特别强调:“案件质量评查要按照《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进行,遵循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宗旨。各位专家虽是优中选优,但办案质量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未来要坚持把工作做好做细,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沟通、交流、汇总,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最终形成全面、系统的案件评查质量报告,切实发挥监督、纠错、问责、规范、激励的作用。”

会议现场实况

同时,闫会东律师指出:“针对现有的评查标准,拟在5个工作日内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将内容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以使其更加完善、规范。”

「在明律所」创始合伙人闫会东与被聘任的专家代表同切蛋糕

聘任仪式结束后,风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员主持召开了投诉处理宣导会,详细讲解了投诉处理的政策、标准与流程,明确了风险管理中心的定位与职责,彰显了律所建立风控制度、树立风控意识、提升风控管理工作的决心和力度,为实现高效内部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企业未雨绸缪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明律所」风险管理中心聚焦战略发展方向、业务模式、机制流程,其工作职能除了积极应对各类投诉问题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合规管理、案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通过行之有效的管控,提升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与科学性,增强主营业务竞争力,协同相关部门维护律所品牌形象,为律所合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和制度保障。

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事件,此前「在明律所」已成功申请ISO 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这标志着律所能敏锐地识别并应对那些关乎决策层面的特定合规风险,在降低违规带来的成本和声誉损失,识别、管理风险,以及提高组织治理和声誉方面已达到国际水平。这不仅是对既有规则的简单调整,而是通过积极的合规风险管理策略,随着合规义务的变化持续修正与改进,不断强化整体合规能力,从而保障律所的可持续发展与长期利益。

未来,「在明律所」将主动拥抱国际标准,在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执业规范引领下,以更加系统化、标准化的流程提升办案质量,高度重视服务意识,防微杜渐,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与合规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上下统一的风险意识文化,进一步完善行业制度管理,推动业务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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