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未告知曾患良性肿瘤,女子患癌后遭保险公司拒赔合理吗?

被保险人罹患癌症,保险公司却称她投保时隐瞒了良性肿瘤故拒赔。而被保险人却认为,自己投保时是健康状态,并非故意隐瞒……那么,被保险人能拿到赔偿吗?

女子患癌却遭保险公司拒赔

王女士的父亲去世使她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人到中年,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开始考虑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保险作为保障。于是,通过推销员的介绍,她在网上为自己和丈夫各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不曾想,投保一年后,自己查出乳腺癌,为此接受了手术。

术后,王女士想到了之前购买的重疾险,于是提交了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是,左等右等,王女士期望的赔偿没有收到,却在一个月后收到了一份《拒赔通知书》。

通知书上的文字让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尊敬的王女士,我们已经收到您提交的理赔申请。经审核,我公司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经核实被保险人的病史资料,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公司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合同约定,对您此次理赔申请不予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

对此,王女士满腹委屈:“法官,我是在健康的状况下投保的。销售员当初给我推荐保险产品的时候,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他们的产品理赔简便。可是我现在真的生了病,他们却拒赔,他们这是不诚信的行为。”

保险公司称投保人隐瞒病史

出于对王女士遭遇的同情,闵行法院承办该案的法官特意在庭前组织双方谈话,希望促成调解,让王女士尽快得到理赔,可是保险公司的态度异常坚决,不同意调解。

“法官,投保人隐瞒了病史。”保险公司代理人准备了厚厚的答辩意见和证据材料,“法官,我们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督办法的规定,在投保过程的多个环节均尽到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并对投保过程进行了录屏。”在庭前会议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解释道。

根据录屏显示,保险公司确实突出显示了健康告知页面,要求王女士确认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投保条件,其中询问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最近一年内有下列不适或症状,包括身体任何部位的包块或肿物……”而王女士对于健康问询的事项选择了“确认无问题”。

经过我们调查发现,王女士在投保前一年入住本市某医院,主诉右乳无痛性肿块,经诊断为右乳良性肿瘤。王女士在明知自身患病的情况下作出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陈述,违反了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方面十分坚定。

王女士却委屈起来:“法官,我绝对没有隐瞒病史的意思。当初我与保险销售员沟通时,就跟他说过我有过乳腺增生纤维瘤,进行过微创手术。销售员信誓旦旦地说不要紧,这是大部分女性都有的问题,只要不是恶性就没有问题,并且发给我三个顺利获得理赔的案例,让我放心购买。”

保险公司代理人立刻反驳:“法官,保险销售人员是保险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与我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从王女士的投保过程录屏回溯来看,王女士对健康问询事项确实作出了与事实不符的回答。”

王女士听到这里非常激动:“我投保一年前患的是右乳纤维腺瘤,当时就进行了微创手术,手术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所以我认为我在投保时就是健康的状态。经过了180天的等待期,我也支付了保费,如果有问题为什么一开始不拒保?现在我发生了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保险公司才是不诚信!”

法院:并非故意隐瞒不应被拒赔

在详细查阅了《保险法》的规定和案例之后,法官认为,保险公司设置的健康问询项目含义清晰,不致产生歧义,而王女士对于健康问询事项所作的否定性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王女士确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但是,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还应当结合王女士在投保时的主观状态进行判断。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予赔付,但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拒赔的条件还需要包括“未如实告知的内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至此,王女士投保时的主观状态的判定,以及两次疾病之间的关联程度成为了决定案件处理走向至关重要的因素。

法官认为,王女士虽然在投保前一年曾进行了乳腺纤维腺瘤的治疗,但手术系微创手术,术后当日即出院,此后王女士即投入正常工作和生活,从普通人对疾病的认知角度而言,其身体已经痊愈,因此在投保时主观认为自己处于健康的状态。且由于保险公司设置的健康问询项目为列举式,内容较多,王女士在投保时以较快的速度浏览完成,因此其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对健康问询事项有清晰和全面的了解,并做出正确应答,此属于重大过失导致的未能正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观上并不是恶意隐瞒。

承办法官又查询了有关医学方面的资料,并向医学专业人士咨询了关于乳腺纤维腺瘤与乳房恶性肿瘤的关联性。得到的回复是:乳腺纤维腺瘤是常见的良性肿瘤,其发病机制与乳房恶性肿瘤有所不同,患有乳腺纤维腺瘤并不必然导致乳房恶性肿瘤的发生,两者之间的关联程度较低。

最后一个疑惑得到了解答,于是法官坚定地落下了判决,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请。

案结之后,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