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凌晨,在闵行区曙建路185弄小区集中充电场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起火,火灾造成室外停放的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被烧损毁。记者今天获悉,发生自燃的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25岁的车主李某被处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画面
4月9日凌晨2时51分,闵行区曙建路185弄一小区集中充电场所发生火灾。
市119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明火于3时08分被扑灭,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充电过程中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消防员赶赴现场扑救
经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消防救援支队核查,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系违规改装,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已对该车车主李某(男、25岁)处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火灾造成2辆轿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被烧损毁
在事故核查中发现事发小区西侧消防车通道在事发时段被一辆牌照为 “沪JY***3”的机动车占用、堵塞,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已对该车司机姜某(男、49岁)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经调查,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李某曾于 2022年2月在闵行区莘朱路某车行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线路改装,将其所购的超标锂电池安装于电动自行车后备箱内,通过切换增加续航时间。目前,闵行市场监管局已同步对该车行立案调查。
来源:上海消防 作者: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