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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又要开始了。据市税务局今日发布消息,今年的汇算办理时间仍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哪些人无需办理汇算?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①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②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③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④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①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②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个税汇算具体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想扎堆?提前预约或错峰
个税年度汇算的时间横跨4个月,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真心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造成系统“瘫痪”。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特别提供预约办税服务。考虑到今年春节假期较晚,汇算预约办税起始时间调整为2月21日。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今年汇算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的基础上,税务部门又新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举措。
其中,对年收入额6万元以下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之前年度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简易申报快速办理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优先退税服务,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
同时,进一步拓展汇算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税务部门共享的医疗费用数据、个人养老金数据,为纳税人提供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养老金信息预填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申报体验。
此外,进一步优化纳税人个税APP操作体验。升级个税APP版本,重构频道页面,重新设计功能图标,避免业务功能交叉,一体化展示办(理)查(询)事项,更加突出“待办”提示,纳税人体验将更加友好。
哪些可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①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②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③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④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汇算别造假,有人虚假填报被查处
纳税人需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依法纳税。但税务部门在核查中也发现,小部分纳税人通过虚假、错误填报收入或扣除,以达到多退税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
近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上海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未据实办理,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最终,该员工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205.88元。
在今年汇算中,税务部门将加强对错误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的监管提醒。纳税人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应当一并填报相关信息、提供佐证材料。
此外,对于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在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补税或未足额补税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依法通过手机个税APP、网站等电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存在虚假填报、篡改证明材料等严重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恶劣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依规立案稽查。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沙情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