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离婚,徐先生向前妻田女士承诺,三个月内搬离住所就给她45万元。但三月之期已到,男方没给钱,女方也没搬走,双方都起诉上海嘉定法院申请执行。面对执行法官,徐先生坦言根本没有这么多存款……这该怎么办呢?
前妻到期没搬走成被执行人
2023年9月8日,上海嘉定法院的执行法官,陪同被执行人田女士来到宝山区的一套住房内,开展相关腾退工作。
田女士与其前夫徐先生在2019年时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共有的一套铜川路的小房子归女方田女士所有,宝山区的一套仍在还贷中的大房子归男方徐先生与儿子小徐所有。
作为差价补偿,徐先生需要在三个月内给田女士45万元现金,三个月后违约金另加10万元,而田女士也需要在三个月的限期内搬离宝山区的大房子。
然而,徐先生并没有在期限内给田女士补偿款,田女士也仍有不少私人物品留在宝山区的房子里,于是徐先生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田女士搬出。
执行现场,面对徐先生的怒火,田女士向执行法官哭诉,离婚是因为徐先生“高调出轨”,还带着女友公开出入各种场合,徐先生的不忠行为让田女士分外难堪,以至于田女士在执行现场看见徐先生女友后,情绪濒临崩溃。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安抚和劝说下,田女士搬离了宝山区的房子。不久后,她也来到嘉定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前夫徐先生支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45万元补偿款以及10万元违约金。

搬走后前夫不给钱也成被执行人
随着田女士提出执行申请,徐先生也成了被执行人。
但是实际上徐先生欠田女士的钱,可远不止45万元补偿款与10万元违约金。由于徐先生还拖欠了宝山区房子的贷款,而这套房子又是徐先生和田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为了避免自己留下不良的信贷记录,田女士只得向银行垫付了40余万贷款。如此算来,如今徐先生已有逾90万元的欠款,田女士表示,自己长期负担这个家庭的开支,早已身心俱疲,徐先生欠钱不还,反倒气焰嚣张,自己实在是想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经过执行法官调查,徐先生的个人存款不足以支付欠款,除了宝山这套房子50%的房产份额,他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因为徐先生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他也未按通知时间前往人民法院,所以嘉定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决定直接上门。
拿不出钱启动房屋拍卖流程
面对来访法官,徐先生坦言自己确实是没有能力偿还,因为他目前还靠着父母的退休工资来维持基本生活,当初答应田女士这些条件也仅仅是为了尽快签署离婚协议,至于是否能拿得出这些钱,他并没有考虑过。
同时,徐先生还表示,如果拍卖了这套自住房,他就将无家可归,于是他向执行法官询问是否存在相关政策,能够为他这种情况兜底。对此,执行法官表示,如果执行标的物是被执行人唯一的住处,人民法院会酌情考虑从拍卖款中扣除部分资金,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来5至8年的过渡租金。
考虑到儿子小徐是这套住宅的共有人,田女士希望能够参与到竞拍中,为儿子保留住这套住宅。田女士的想法可行吗?执行法官表示,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徐先生的儿子对于份额拍卖有优先购买权,而田女士作为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参与竞拍。
也就是说,当徐先生的房产份额进入拍卖流程后,田女士通过竞拍可以重新获得房产份额,或者小徐也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实现对房屋的完整产权。如果份额拍卖流拍后,后续还有二拍、变卖等流程。而在此期间内,都可以向申请人征询是否同意以物抵债。
于是,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这套房子的拍卖流程正式启动了。因为这对曾经的夫妻如今已存在太多恩怨、矛盾,所以执行法官决定“快刀斩乱麻”,通过理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加快对财产的执行,从而实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姚沁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