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车上28名乘客没买票?春运首日,本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32件

1月26日早上8时许,G2京沪高速江桥收费站现场车流逐步增多,一辆牌照为渝A08***(上海-云阳)的省际客运大巴被执法人员拦了下来,查验时发现“站外带客”。春运首日,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351人次,依法立案查处行业违法案件共计32件。

“驾驶员你好,请出示下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个人的从业资格证以及出站结算单”,执法人员拦下客运大巴后,在对乘客购票情况和实际载客情况进行查验时发现,乘客现场无法出示车票,驾驶员也无法出示当班次的结算单。

经过询问,驾驶员承认,车上28名乘客均是在沪太路1015号处上车,而不是规定的客运站点。该车涉嫌存在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也就是俗称的“站外带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证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之后,28名乘客去就近的嘉定区客运中心进行实名认证和安全检查后,再重新出发去往目的地。

无独有偶,在G2安亭汽车城收费站,长三角联合执法人员也查处了一辆涉嫌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省际客运大巴,已被立案处理。

今天,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会同嘉定区交通委执法大队、昆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太仓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及嘉定公安分局、嘉定城管等多个执法部门,共同开展春运首日北部片区长三角联合执法。

此次交通执法部门春运首日北部片区长三角联合执法,主要在G2江桥收费站、G2安亭汽车城收费站以及嘉定区的浏河航道等地同时开展,着重检查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限;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专用车辆资格资质;船舶偷排、超排等重点违法行为。

春运首日,北部片区长三角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起。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35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9辆次,出动执法船艇5艘次,依法立案查处行业违法案件共计32件。

春运期间,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还将继续加强“两场三站”枢纽地区出租汽车保障工作,对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同时联合长三角地区交通执法力量,共同为春运期间平安便捷温馨出行和交通畅通高效保驾护航。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潘文 通讯员: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