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1月22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0月28日,根据国家最新要求,上海及时对条例作了修正,此次是第二次修正。

加强《条例》的督促落实和执法监督

《条例》自2020年4月10日发布实施以来,市人大连续多年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和专题调研,今年为配合《条例》修订也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和专题调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关执法监督结果已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社会各界给与了正面评价。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在每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也重视对《条例》的贯彻落实和进一步深化完善,注重《条例》相关条款在实践中的实际效果,注重进一步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注重固化完善本市最新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下一步,市发改委考虑将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好执法监督、督查检查和专项调研的激励督促作用,推动《条例》及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在基层切实得到执行。

在日常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贯彻落实好《条例》

《条例》是本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其相关条款规定比较概括、原则,在实践中还需要相关部门持续出台(更新)配套政策和措施。

这次的《条例》修正,在产权保护、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惠企政策落地机制、健全商业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办理破产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等多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市发改委表示,考虑在研究制订明年7.0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一是推动各相关部门以落实《条例》为基本要求,积极优化完善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督促各相关部门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政企沟通,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各项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过程;三是进一步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有针对性地推动相关部门解决一批企业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

来源:周到上海       作者:何雅君 徐斌忠